药品招标

长沙市岳麓区2013年基本药物配送企业公开遴选公告
阅读数:1051 招标区域:湖南 日期:2013/9/22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湘政办发〔2011〕47号)的规定,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进行公开集中采购,因原采购周期已满,现遴选新一批基本药品配送企业,欢迎符合条件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参加遴选。
一、采购人范围:全区已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由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代理采购)。
二、集中采购品种:《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2年版)和《国家基本药物湖南省增补品种目录版基层部分》,具体采购规格、剂型(见www.huyycg.gov.cn)。
三、集中采购形式:通过湖南省药品集中采购交易平台网(www.huyycg.gov.cn)进行网上集中采购。
四、采购周期:原则上为一年。
五、报名条件
1、为湖南省国家基本药物和省增补药物集中采购中标药品生产企业或由其委托的药品经营企业;
2、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和《GSP认证证书》,且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药品经营企业;
3、企业必须加入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
4、信誉良好,药品质量可靠,2009年以来在药品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违纪记录;
5、具有保障药品配送能力,配送网络应覆盖岳麓区内所有参加集中采购的采购人;
6、法律法规的其它条件。
六、报名方法
满足上述报名条件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网上下载报名材料后,持报名条件中规定的证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相应的代理协议书原件、《配送承诺书》原件、《法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到长沙市岳麓区卫生局现场办理报名手续(岳麓区政府五栋303办公室)。
七、申报材料内容和装定顺序:见附件
八、申报材料递交
(一)申报材料递交时间:2013年9月25日-9月30日8:30-17:30(节假日不接受报名)。请各生产经营企业报名时严格按递交申报材料时间如期递交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材料地点:长沙市岳麓区卫生局(岳麓区政府五栋303办公室)。
(三)注意事项
1、被授权人是生产经营企业法定代表人指定作为本企业参加长沙市岳麓区2013年基本药物集中采购活动的唯一合法责任人,有权处理采购活动相关事务,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同一生产经营企业的所有品种只允许一个被授权人参与申报,有两个以上被授权人(含两个)申报的,拒绝报名,请生产经营企业慎重指定被授权人。
2、不接受生产经营企业邮寄、快递、传真等形式递交申报材料。未按规定内容和顺序装订成册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3、提交的所有材料均使用中文(外文资料必须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文本),统一使用A4纸张并逐页加盖公章。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 杨 雪
联系电话:0731- 88999112
地址:长沙市金星北路一段517号岳麓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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