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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医疗卫生机构、有关企业:
根据《2009年度甘肃省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试行)》的相关规定,经医疗机构推荐、专家论证、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研究通过,现将第二批直接挂网药品品种予以公布。
列入直接挂网品种的药品,凡甘肃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平台交易系统已有的直接挂网品规,必须进行网上集中采购;尚未进入网上交易系统的品规,各医疗机构可自行采购。未通过网上交易采购的,各医疗机构须按季度将采购情况汇总上报。省属医疗卫生机构在下一季度第一个月15日前直接向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各市州所属医疗卫生机构通过药品集中采购管理机构逐级上报,由各市州级管理机构汇总后在下一季度第一个月底前报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凡列入直接挂网品种的药品,其生产企业可直接向医疗机构供货,也可申请网上交易采购。申请网上交易采购材料格式见附件2,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申请况调整进入网上交易品种。
特此通知
甘肃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