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招标

河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 2014年河南省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 工作要点的通知
阅读数:1661 招标区域:河南 日期:2014/2/28

各省辖市和省直管县(市)卫生局,省直医疗卫生机构:
        现将《2014年河南省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确保完成全年工作任务。

2014年2月28日
2014年河南省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工作要点         201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一年,也是完成“十二五” 医改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我省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总体思路是: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原则,紧紧围绕巩固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总目标,深化改革,完善政策,提升水平,创新思路,加强监管,理顺医药 价格,满足用药需求,保障用药安全,全面推进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建设。
        一、进一步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
        (一)有序推进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调研总结各地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补偿办法和监管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制定相关政策, 确保每个乡镇、社区都有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二)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考核分配机制。创新考核制度,用信息化手段量化考核指标,将服务质量数量、患者满意度、任务完成情况和城乡居民健康状况等作为主要考核内容。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待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核定的收支结余中可按规定提取职工福利基金、奖励基金,适当提高奖励性绩效工资比例,合理拉开收入差距。收入分配向工作一线、关键岗位、业务骨干、贡献突出等人员倾斜,严禁将医务人员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
        (三)巩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财政补偿机制。协助有关部门,落实财政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建设、设备购置、人员经费、人员培训和人员招聘的专项补助经费。督促各地按照预拨和结算相结合的办法拨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及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专项补助,年初预拨70%资金,年底根据考核情况予以结算。明确村卫生室和乡镇卫生院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分工和资金分配比例,原则上将40%左右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交由村卫生室承担。严格落实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一般诊疗费医保支付政策。鼓励各地适当提高对服务年限长和在偏远、艰苦、人口较少地区执业的乡村医生的补助水平。
        (四)完善河南省基本药物增补目录。根据医疗机构用药需求调查结果,结合新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坚持防治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中西药并重的原则,组织专家完善河南省基本药物增补目录。
        (五)推进公立医院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要求,规定二级医院2012年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药品的销售额达到40-50%,县级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县的二级医院达到50%左右;三级医院基本药物的销售额达到25%-30%。
        二、完善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 采购机制
        (六)稳固医药集中采购机制。启动新一轮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工作,坚持招采合一、量价挂钩、“双信封”制、集中支付、全程监督,根据基本药物竞争程度、使用金额、使用量、特殊性等原则开展分类采购,逐步实现基层与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中标药品的有机衔接。进一步完善“双信封”评价办法,量化经济技术标,增加药品质量评价相关指标及其比重。探索开展临床必需但用量少、市场供应短缺药物定点生产、集中配送,建立健全低价、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机制。创新非基本药物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方法。进一步加强县(市)域药品带量采购工作。
        (七)加强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监管。建立全省医药集中采购检查通报机制。定期抽查各地标后执行情况,对于有违规采购或执行政策不到位的地区和医疗机构采取通报、约谈和发放整改通知书等方法,督促其定期整改到位。鼓励各地创新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配送、信息化监管等方法,适时召开现场会推广典型经验。制定河南省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实施办法,严格执行诚信记录和市场清退制度,要求医疗机构要与企业同时签订采购合同和廉洁购销合同,杜绝商业贿赂行为;制定河南省基本药物集中采购管理办法,建立违规企业约谈、通报和列入“黑名单”制度。
      三、持续加强基本药物宣传培训力度
        (八)持续加大基本药物制度宣传力度。继续开展“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宣传月”活动,大力宣传基本药物制度相关政策,使群众充分了解并支持基本药物制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九)持续提高基本药物合理应用水平。组织专家编写《基本药物中药饮片临床应用指南》和《河南省基本药物增补目录处方集》。结合《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和《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加大基本药物合理应用培训力度,将其作为医务人员竞聘上岗、执业考核的重要内容,保证临床用药合理、安全、有效、价廉。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处方点评制度,开展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处方点评竞赛,提高基层卫生人员合理用药水平,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
      四、继续做好基本药物制度监测评价工作和医疗卫生机构药品(疫苗)电子监管系统建设工作
        (十)全面开展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监测评价工作。根据制度实施情况,及时调整监测范围和监测指标。完善基本药物制度监测评价方式、方法和手段,提高监测工作质量和效率。继续做好监测评价结果应用,坚持“半年通报、全年讲评”的工作制度。
        (十一)推进医疗卫生机构药品(疫苗)电子监管系统实施。组织实施医疗卫生机构药品(疫苗)电子监管系统,进一步加强相关操作人员培训,确保系统正常运转,保障群众用药安全。开展医疗机构药品(疫苗)电子监管系统与药品集中采购网上平台对接工作,实现监管网络互联互通。
      五、加强药政管理、 药品招标及药学人员作风建设和队伍建设
        (十二)着力转变工作作风。结合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各级药政管理、药品招标人员及药学人员作风建设,牢固树立为民务实清廉思想,切实做好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服务企业,建立起一支风清气正、严谨务实、廉洁高效的行业队伍。
        (十三)着力加强药政管理、药品招标及药学人员队伍建设。理顺药政管理和药品招标职能,健全机构,形成统一的管理体制和协调机制。进一步加强药政管理、药品招标人员的培训和学习交流,提升对深化医改、巩固基本药物制度的理解力、执行力和操作力,不断提高行政管理水平。 加大药学人员培训力度,更新医药知识和理念,逐步提高药学人员业务能力。
        六、统筹协调做好其他各项药政工作
        (十四)深入开展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情况调研。全面了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村卫生室的运行情况,广泛听取基层的意见和建议,掌握医务人员思想动态和群众用药可及性的合理诉求。
        (十五)继续编制电子版《河南基本药物工作通讯》。及时发布政策信息,总结各地典型经验,交流工作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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