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医药招商企业排行
各中标人:
按照《2010年度沈阳军区医疗机构药品集中竞价采购文件》规定,限价统筹类药品由沈阳军区药品器材供应站供应,限价竞价类、限价不竞价类药品由中标人建立配送体系,承担沈阳军区23家医疗机构配送任务,确保采购人及时用药。如中标人不具备配送能力,可与沈阳军区药材集中竞价采购办公室遴选的药品经营企业(见附件1)办理转配送手续,即《2010年度沈阳军区医疗机构药品集中竞价采购配送委托书》(见附件2)。转配送委托书先由双方企业盖章,去65112部队药品器材供应站审核合格后,交给医院盖章、汇总,由医院统一报沈阳军区联勤部卫生部药品器材处备案。65112部队药品器材供应站和医院共同加盖公章后方可产生效力。
本次采购周期内,沈阳军区联勤部卫生部将对中标人履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如出现医疗机构投诉或其存在下述情况,沈阳军区联勤部卫生部将根据实际情节处以警告、取消该品种中标资格、取消所有品种中标资格及两年内拒绝该中标人参加军区投标的处罚。
1、 未能及时配送中标产品的;
2、 不能遵守招标文件规定的返款期限,强行要求医院现款现货,以此拒绝供货;
3、 未办理委配送委托书即销售中标品种;
4、 不能及时配送中标产品且不向符合条件的配送企业出具配送委托书。
附 件:
1、《药品配送商遴选中选企业目录》
2、《2010年度沈阳军区医疗机构药品集中竞价采购配送委托书》
沈阳军区药品器材集中竞价采购办公室
二○一○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