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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年广东省佛山市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采购前期准备工作的通知
阅读数:1474 招标区域:广东 日期:2014/5/23
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2014年佛山市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采购工作实施方案》的精神,在2014年佛山市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采购公告发布前,各企业应准备及注意的事项如下:
1、 本次集中采购规定“同一标的、同一质量层次里,若同属一集团公司,不同产地的产品,均视为同一品牌;但不同的注册品牌可视为不同的品牌;同一标的、同一质量层次、同一品牌的产品只接受一个供应商申报”,请各进口产品代理商做好内部协调工作,避免出现“一标多投”的情况出现。
2、 本次集中采购将通过药监部门的基础数据库,对申报产品 医疗器械 注册证的真实性进行查核,要求申报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必须和药监部门基础数据库登记的信息一致。
请各企业尽快通过药监部门的基础数据库对自己将要申报的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进行查核,如发现申报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在药监部门的基础数据库中没有登记、信息不一致或原注册证在有效期内发生过变更但药监部门基础数据库没有及时更新等情况,须尽快与发证的药监部门联系,进行补录或修改。
3、 医疗器械注册证或生产批件已过期或有效期不足6个月的,及时做好换证工作,已取得新医疗器械注册证或生产批件的,须及时在海虹医疗器械中心申报库( http://center.ecarechina.com )对申报产品数据进行维护。
4、 所有未在海虹医疗器械中心申报库登记的新产品,都必须向北京器械总部申报。
5、 各企业应认真对海虹医疗器械中心申报库的数据进行自查,如发现申报产品数据与医疗器械注册证或生产批件等相关产品证明文件不对应(如:产品/商品名称、生产企业名称、规格、型号、包装、性能组成、配件明细、注册证号、注册证有效期等),须及时进行完善。医疗器械注册证(生产批件)在有效期内发生了变更,须及时在海虹医疗器械中心申报库新增或修改相应的产品数据。
6、 产品数据的“最小计量单位”、“最小包装单位”和“换算比”会影响交易订单的准确性,请各企业核对产品数据的相应内容,及时作出修正。
7、 如何在海虹医疗器械中心申报库申请数据申报账号或新增(修改)产品数据,详见“重要通知:(更新)关于在海虹医疗器械网申请集中采购数据申报帐号的通知”( http://qixie.emedchina.cn/home/n ... 24&news_class=1
)和“申报系统常见问题答疑”( http://qixie.emedchina.cn/Questions/Questions.htm )。
8、 本次集中采购需要填报省内最低销售价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中标/成交通知书、销售发票、医疗机构盖公章的证明以及其他第三方证明,并能对应本次集中采购申报数据的组件产品编号。请各企业提前准备以上文件。
9、 本次集中采购重点关注医用耗材评审时需要进行综合评分,请各企业根据工作实施方案及采购文件中的综合评分表和装订顺序表准备相关文件。未按要求装订、盖章的申报文件将拒绝接收。
10、 属于本次集中采购范围的专机专用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必须参加申报,如未参加申报或申报后未能成交,医疗机构原则上不得使用。
11、 为了保证申报产品数据的准确性和确保申报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企业及早做好以上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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