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医药招商企业排行
一、总则
为做好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后基本药物和补充药品零差率销售的供应配送衔接工作,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临床用药有效供应,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和社会影响,根据安徽省卫生厅《关于切实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零差率销售准备工作的紧急通知》(卫药秘〔2010〕619号),制订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的基层医疗机构在基本药物和补充药品供应配送过渡期发生断档不足时。
三、组织领导
成立绩溪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零差率销售供应配送过渡期药品应急采购调度工作领导小组,由卫生、财政、物价、监察、药监等部门组成,下设办公室(设在卫生局),张周明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胡树英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负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基本药物和补充药品供应配送过渡期出现药品断档不足时的药品应急采购调度工作。
四、工作措施:
1、根据省卫生厅卫药秘[2010]619号“紧急通知”精神,由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前采购储备适量药品(15天左右量),力争在过渡期不发生药品断档,确保临床用药。
2、对个别医疗机构发生药品断档时,由县卫生局从其他基层医疗机构中调剂解决。
3、在较多医疗机构发生药品断档时,由县卫生局从县医院、中医院中调借解决。
4、必要时,请示县政府同意,由县财政出资直接采购配送。
五、应急响应
当有基层医疗机构发生药物断档时,经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零差率销售供应配送过渡期药品应急采购、调度工作领导组同意,立即启动《绩溪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零差率销售供应配送过渡期药品应急采购、调度预案》,各有关部门立即进入应急状态,各医疗卫生机构积极配合,服从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零差率销售供应配送过渡期药品应急采购调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调度。
六、恢复
基本药物、补充药品供应配送正常后,停止应急响应,由各医疗卫生机构按正常程序采购。
七、本预案由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零差率销售供应配送过渡期药品应急采购调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绩 溪 县 卫 生 局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