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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第三批《城市社区常用零差率药品集中议价采购中标药品购销合同》即将到期终止,结合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东营市城市社区常用零差率药品集中议价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东营市社区零差率药品采购办”)受全市11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4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委托,对第四批城市社区常用零差率药品进行集中议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药品供应企业参与竞争报价。
一、议价品种:本次议价采购共407个品规药品。具体药品名称、剂型、规格、产地等详见《东营市城市社区常用零差率药品集中议价采购药品需求一览表》。
二、成交周期:共3个月,自2010年4月17日起至2010年7月16日止。
三、议价办法:参加议价的药品供应商需通过电子邮件(报名时一并提供报价邮箱及联系电话)进行报价,议价评审专家组根据药品报价、质量保障、配送服务、付款要求、以往业绩、企业信誉等进行评审和比较,综合评定成交供应商1-2家。
四、合同签定:成交供应商须在中标起3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定点购销合同,药品用量由采购单位根据临床需要确定(每月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购药计划最多不超过3次,最低不少于1次)。
五、付款方式:定期结算,压批付款。
六、提交材料:
1.企业简介及业绩;
2.必须书面提交的资质证明文件主要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批发)、国家GMP或GSP认证证书,以上材料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并同时提交副本原件验证;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资料请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5份。
七、报名时间:有意参加议价的供应商代表,请于2010年4月6日上午9时至11时,将有关资料邮寄或通过其它方式送达东营市社区零差率药品采购办(东营市卫生局办公大楼513房间),并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万元整,否则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无故中途弃标、中标后不签定合同、签定合同后无故不履行合同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中标者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滞押金,待合同履行完毕后3日内无息返还;未中标者投标保证金3日内无息退还。
八、投标时间: 2010年4月9日上午9:00至10:00。通过资格审核的投标供应商务于此时间段内,按规定将药品报价目录(为捆绑式报价,药品缺一品规报价不可,并按原规定目录顺序报价)通过邮箱发送到东营市社区零差率药品采购办,否则按弃权处理。邮箱:dyypcgb513@126.com。
附件:1.东营市第四批城市社区常用零差率药品集中议价采购药品需求一览表
2.东营市城市社区常用零差率药品集中议价采购采购方名录
3.评标前事先告知事项及附带条件
联系地址: 东营市卫生局(东营市东营区黄河路216号)
邮政编码: 257091
联 系 人: 伊先生、石女士
咨询电话: 0546-7998801、7913598
传 真: 0546-8330007、8331763
电子邮箱:dyypcgb513@126.com
东营市社区零差率药品采购办
2010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