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医药招商企业排行
各市、州、县卫生计生委(局)、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为确保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的及时供应,落实责任,现就全
省基本药物 5、6 月份配送情况的通报如下:
一、5、6 月份配送情况
5 月份,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订单金额 为 18281.85 万元,配送金额为 16310.58 万元,配送率为 89.22%。 全省共采购了 1807 个品规的药品,其中,配送率高于 90%、80% 的药品品规分别为 959 个、1199 个。
6 月份,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订单金额为 18844.12 万元,配送金额为 16634.48 万元,配送率为 88.27%。全省共采购了 1815 个品规的药品,其中,配送率高于 90%、80%的药品品规分别为 937 个、1178 个。 二、配送不达标企业约谈情况 鉴于部分中标生产企业药品供应不及时、配送不到位,影响了基层医疗机构用药需求,7 月 23 日,省卫生计生委印发了《关 于约谈基本药物中标生产企业的通知》,对 53 家供应不及时、配 送不到位药品生产企业进行约谈,约谈内容主要为:通报企业2014 年 5、6 月份的药品配送情况,对供货不及时、配送不到位 的行为提出严重警告;重申企业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履行供货承 诺,并要求被约谈企业签署“基本药物供应承诺书”;明确《湖 北省医药购销领域不良记录管理办法》中关于供货不及时、配送 不到位的处罚规定,要求企业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进行整改, 不能整改到位的,将按照相关规定实行严格的市场清退制度。截 止 8 月 1 日,共有 46 家企业按要求参加了约谈,其中 45 家签署 了“基本药物供应承诺书”。
三、下一步工作
1.对未参加约谈和未签署“基本药物供应承诺书”的 8 家 企业,拟按《湖北省医药购销领域不良记录管理办法》依规依程 序进行处理;
2.对 5、6 月份药品配送率未达到 80%的企业提出警告,相关企业须按规定限期整改到位;
3.对整改后配送率仍不达标的生产企业,将按《湖北省医药购销领域不良记录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处理,包括:取消该 企业所有产品的中标资格,纳入不良记录的企业自取消之日起两 年不得接收其任何产品集中采购的申请;
4.省卫生计生委将根据基本药物配送情况,继续约谈对基 本药物供应不及时、配送不到位的中标生产企业。
(政务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湖北省卫生计生委
2014 年 8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