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招标

关于对山东省基本药物集中采购中标未签合同或未建立配送关系的企业产品进行处理的通知
阅读数:783 招标区域:山东 日期:2014/8/13

相关药品生产企业:
  2014年6月,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对未签合同、未建立配送关系的企业发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经过整改,仍有部分企业未能达到整改要求。为严肃集中采购工作纪律,按照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对上述企业及产品进行处理:取消中标资格,对相应企业记不良记录一次,该企业的该产品两年内不能参与我省的任何药品集中采购工作。
  特此通知。

 

 
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4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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