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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卫生局、直属医疗机构、中央在川医疗机构:
为建立全省公立医疗机构大型医用设备购置使用情况登记公示制度,按照《关于印发<四川省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卫办发〔2012〕127号)、《四川省卫生厅关于收集医疗机构大型医用设备采购信息的通知》要求,现将已收集的各医疗机构大型医用设备购置使用信息(详见附件)予以公示。
联系人:省卫生计生委药政处 王晓丽
联系电话:(028)86137502
传真:(028)86127561
附件:医疗机构大型医用设备购置使用情况统计表
(请相关单位使用耗材阳光采购使用系统账号登陆
http://www.scbid.gov.cn/Homepage/DownLogin.aspx 查看 )
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