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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采购人委托,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拟对贺州市疾控中心理化检验试剂、耗材进行国内公开询价采购,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1、项目名称:贺州市疾控中心理化检验试剂、耗材采购
2、项目编号:HZZG2014货字239号
二、投标单位资质及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取得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资格的厂家、代理商、经营商。
三、投标注意事项
1、货物采购要求见附件《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询价报价表》,有意的投标单位可直接在网上下载或向本中心领取。
2、投标单位可就《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询价报价表》中的所有货物作完整唯一报价。
3、投标单位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以全部满足询价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且不高于采购预算价的前提下最低报价的投标单位作为成交候选人(如报价相同的,由采购单位决定中标侯选人);若投标单位的报价全部超出采购预算价,询价小组有权决定废标。
4、本项目采购预算价为人民币:伍万叁仟元整(¥:53000.00),如投标单位的报价超出采购预算价,视为无效报价。
5、投标单位须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至本中心本条建行帐户,开户名称: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 开户银行:建行贺州城东支行 账号:45001647402059222222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单位银行账户转出,不允许以现金方式缴纳,以现金方式和投标前没有足额缴纳或者没有注明为该项目投标保证金的为无效报价,若为本中心会员供应商则不用交投标保证金。
6、采购单位付款方式:货物收到后当场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采购单位在15个工作日内办理付款手续,一次性付清。
7、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一次性缴纳中标服务费,其金额按贺州市物价局贺价费函[2007]55号文件规定收取。中标服务费交至本中心本条建行账户,开户名称: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开户银行:建行贺州城东支行账号:45001647402059111111。
8、保证金退还注意事项:未中标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中标的投标单位签订合同后须向本中心提交投标保证金底单复印件及合同复印件办理退还。(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收到退款请及时与本中心综合部联系,电话0774-5268001,以便办理退款)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应包含:①报价表;②投标保证金底单复印件(注明为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或本中心会员供应商证书复印件;③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④“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⑤“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复印件;⑥投标单位售后服务承诺书;⑦报价表中明确要求的其他资料等(以上资料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一式四份,一正三副并在封面注明“正本”或“副本”,必须提供,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单位请于2014年9月5日上午10:00点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至或邮寄至本中心,逾期将拒绝接收。
3、投标文件袋上应注明:
(1) 项目名称:贺州市疾控中心理化检验试剂、耗材采购
(2) 项目编号:HZZG2014货字239号
(3) 采购中心项目负责人:莫春莲 电话:0774-5268003
(4) 投标单位:
(5)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价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贺州市疾控中心
联系人:廖健 电话:0774-5139236
2、政府集中采购机构: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
通讯地址: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正赢集团五楼采购部
邮政编码:542899
联系人:莫春莲 电话:0774-5268003
采购单位:贺州市疾控中心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
日期:201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