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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卫生计生委局(卫生局),省级医疗单 位,省药械采购中心:
为深化医改,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 制,满足群众基本用药需求,适应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医 疗服务新要求、新特点,促进药品合理使用,根据国家卫生 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配备使用管 理工作的意见》(国卫药政发[2014]50 号),现就有关事项 通知如下:
一、调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配备使用政策
为深入推进人才资源“双下沉”和分级诊疗试点、慢性 病基层管理、全科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兼顾不同医保支付水 平和基层与当地公立医院用药衔接,落实带量采购、以量换 价,在不断提高基本药物使用量,强化基本药物配备使用主 导地位的基础上,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城市社区卫生服务 中心和农村乡镇卫生院可暂按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 和要求,从医保(新农合)药品报销目录中,配备使用一定 数量或比例的药品,满足患者用药需求,落实零差率销售”
的意见,一是从我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遴选一定数量
覆盖面广、采购量大、适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常用药 品,形成《浙江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目录外常用药 品清单(暂定)》(以下简称常用药品)。原《第一批浙江 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增补药物目录(试行)(2009 年版基层 部分)在新一轮药品集中采购完成并实施后暂停执行。二是 允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从我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选 择使用一定比例的除国家基本药物和省常用药品外的药品, 其采购金额不超过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采购总金额的
30%。三是允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浙江省低价药品集 中采购目录(一)》的中标产品,具体详见采购公告。
二、继续巩固和扩大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成果
坚持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 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依据自身功能定位和服 务能力,合理选择配备使用基本药物。推进村卫生室实施基 本药物制度,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将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 机构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力争 2014 年全省 95%以上 的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鼓励县级及县级以上公立医 院优先使用基本药物和常用药品,在新一轮基本药物集中采 购完成并实施后,二级综合医院及中医院基本药物和常用药 品的采购金额不少于该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总金额的 50%,三 级乙等医院不少于 30%,三级甲等医院不少于 25%。专科医
院要按照原规定比例抓好落实。逐步实现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全面配备并优先使用基本药物。 三、完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机制 进一步完善药品集中采购机制,保证质量,控制价格,
规范购销行为,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性价比适宜的药 品。
坚持以省为单位网上集中采购,落实招采合一、量价挂 钩、双信封制、集中支付、全程监控等制度。坚持分类采购、 分别评审。对少数基层必需但用量小、市场供应短缺的基本 药物,采取招标定点生产、挂网直接采购等方式确保供应; 对已达到国际水平的国产仿制药,予以优先采购,激励企业 通过技术创新,实施新标准新规范,提高基本药物质量。
强化药品配送服务监管。适度提高基本药物配送的集中 度,同时也应防止独家配送、垄断经营等行为的发生。减少 中间流通环节,所有生产企业应直接向我省配送企业供货并 开具票据,督促配送企业按照药品购销合同规定的时间、地 点、数量及时配送,尤其是做好偏远、山区、交通不便地区 的药品配送服务。落实基本药物货款统一支付政策,加强对 基本药物货款支付情况的监督,严肃查处拖延付款行为。
四、加强基层医疗机构药品合理使用管理
建立健全药品使用管理信息系统,将基本药物和其他药 品使用情况作为考核医疗卫生机构及其负责人落实基本药
物制度相关政策的重要内容和行风建设的评价指标,开展监
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科学 合理编制药品采购计划,控制采购订单次数。严格执行药品 到货确认规则,并及时在采购平台上完成到货信息确认。要 加强医疗服务质量管理,强化安全用药、合理用药动态监测 和预警机制,完善药品处方审核点评制度,加强廉洁自律, 抵制商业贿赂和不正之风。
五、严格执行诚信记录和市场清退制度
对在采购过程中提供虚假证明文件、蓄意抬高价格或恶 意竞价、中标后拒不签订合同、不按合同规定及时配送或供 应质量不达标药品,以及向采购机构、医疗机构或个人进行 贿赂或变相贿赂的企业,按相关规定一律记录在案,及时向 社会公布,并报国家有关部门。对于违反法律法规、被司法 机关及行政机关查处的企业,该企业及其法人代表 2 年内不 得参与我省任何药品的招标采购。
六、积极推进合理用药宣传培训
巩固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处方集培训基层全覆盖 成果,进一步加强规范化培训,将基本药物合理使用作为医 务人员继续医学教育的必修课,列入基层医务人员执业考核 内容,规范医师临床用药行为。加大宣传力度,以推广基本 药物应用为重点,利用多种形式持续深入传播基本药物合理
使用理念,引导群众转变不良用药习惯,增强社会对基本药
物的认知和信任,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附件:浙江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目录外常用药 品清单(暂定)
http://www.hmyy.tv/news/files/130553059333281250.pdf
浙江省卫生计生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