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招标

川基药采〔2014〕90号关于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调整部分上网药品挂网限价及临时零售价的通知
阅读数:627 招标区域:四川 日期:2014/10/8

各上网医疗机构、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贝敏伪麻等部分药品最高零售限价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4]832)文件精神,对已上网的部分药品挂网限价及临时零售价等信息进行了调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凡挂网限价顺加差价率后临时零售价超过川发改价格〔2014832号文件新公布的药品,其挂网限价相应下调,调整挂网限价等信息的品种见附件。若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不愿以新调整的挂网限价继续参与我省上网采购的,请被授权人持生产企业撤销挂网授权委托书于20141018日前到四川省基本药物集中采购服务中心签定不确认书,撤销上网采购;凡在规定时间内未签定不确认书的,视为认可新调整的挂网限价及临时零售价。

二、原挂网临时零售价未超过新公布最高零售限价的药品仍按目前挂网限价和临时零售价执行。

三、若医疗机构实际采购价低于网上公布的挂网限价的,其医疗机构实际零售价按价格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文件从2014108日起执行。

 

附件:调整挂网限价等信息药品目录(公布).xls 

 

 

 

                               四川省基本药物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客服热线:0571-87882385、85885083  投诉电话:18705818689  本站是医药招商代理平台,不出售任何药品,个人购买者请到医院或药店咨询,请不要拔打左侧电话!
www.qgyyzs.net 版权所有 Copy Right 2003-2025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090049
免责声明:环球医药网只起到信息平台作用,不为交易经过负任何责任,请双方谨慎交易,以确保您的权益。
风险提示:招商项目有风险,投资合作需谨慎。 页面执行时间:106.995毫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