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招标

关于查看吉林省医疗机构第一批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审核及分组信息的通知
阅读数:1000 招标区域:吉林长春 日期:2014/11/19 15:21:35

各投标企业:

根据《实施方案》和《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日常工作安排,我省对投标企业及相关产品的资质进行了审核,并结合临床应用实际,拟对部分产品的规格型号予以整理、合并。现将审核情况和拟合并调整情况在系统内向投标企业开放,请各投标企业及时登陆系统查看相关信息。具体要求如下:

一、信息查看

(一)查看内容

1、投标企业的企业和产品资质审核及加分项的认定情况;

2、投标产品拟合并、调整及分组情况。

(二)查看时间

信息查看时间为4天,2014年11月19日至2014年11月22日。

(三)查看方式

各投标企业凭用户名登录吉林省药械采购服务平台,通过 “医用耗材招标系统”中的“公告消息”栏进行查看(网址:http://www.jlyycg.com.cn/)。

二、查看反馈

投标企业对企业、产品审核情况或产品合并、调整情况有异议的,可以登陆“医用耗材招标系统”,通过“申诉质疑”栏功能,按要求填报相关内容,对查看情况进行反馈。并将反馈信息在系统内提交后打印,形成《吉林省医疗机构第一批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企业申诉(质疑)单》或《吉林省医疗机构第一批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产品申诉(质疑)单》,与其它说明、证明材料一并提交至我中心。

三、工作要求

(一)投标企业可以对本企业、产品的审核情况和产品拟合并、调整情况进行反馈说明,也可以对其它企业、产品的审核情况和产品拟合并、调整情况提出异议。

(二)投标企业核查信息时,重点核查以下信息:一是投标产品是否属于本次投标范围;二是投标产品竞价组划分情况;三是投标产品是否属于相关采购目录;四是投标企业同一注册证不同规格、型号拆分投标的情况。

(三)投标企业对“查看内容”中的信息进行核查后,如需进行说明或提出异议的,必须提供真实、有效、详实的证明材料。不得进行无正当理由或恶意质疑的行为。提供的每页材料必须加盖企业的公章(鲜章)。

(四)投标企业进行说明或提出异议的,应将《质疑(申诉)单》和相关材料一并装入档案袋,并将《质疑(申诉)单》复印后粘贴在档案袋正面。

针对企业和产品的说明或异议,必须分开装入不同档案袋;针对每个产品的说明或异议必须按照“一产品一袋”的原则分别装入档案袋。

(五)投标企业提出说明或异议的,必须在系统内操作并打印。否则,一律不予受理。

投标企业递交说明或异议材料的,必须由被授权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在11月22日16:00前送达我中心,否则视为非企业行为,相关材料不予受理。逾期递交的,不予受理。



吉林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十八日



客服热线:0571-87882385、85885083  投诉电话:18705818689  本站是医药招商代理平台,不出售任何药品,个人购买者请到医院或药店咨询,请不要拔打左侧电话!
www.qgyyzs.net 版权所有 Copy Right 2003-2026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090049
免责声明:环球医药网只起到信息平台作用,不为交易经过负任何责任,请双方谨慎交易,以确保您的权益。
本网站仅供医药医疗专业人士浏览, 风险提示:招商项目有风险,投资合作需谨慎。 页面执行时间:125.000毫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