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招标

2014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常用低价药品供应保障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阅读数:916 招标区域:新疆 日期:2014/11/28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卫生局、发改委、经信委、财政局、工商行政

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地(州、 市)卫生局、发改委、经信委、财政局、工商行政管理局、人力 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等八部门《关于做好常用低价药品供应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卫药政发﹝2014﹞14 号)要求,为做好我区常用低价药品供应,满足群众用药需求,自治区卫生计生委、 发改委、经信委、财政厅、工商行政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障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自治区常用 低价药品供应保障工作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生委员会 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原自治区卫生厅代章)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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