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招标

2014年天津市关于医疗机构常用低价药品采购工作相关问题的解答(九)
阅读数:736 招标区域:天津 日期:2014/12/24

现将部分企业提出的低价药品采购工作相关问题予以归纳,解答如下:
1、“药品基本信息”内的“批准日期”和“药品标准”怎样填写?
答:批准日期:请填写原始《药品注册批件》或《药品注册证》右下角的颁证日期;
药品标准:请填写《药品再注册批件》上的标准,如有后期变更,请上传相应的《药品补充申请批件》,并按照《药品补充申请批件》上的药品标准填写。
2、“药品基本信息”内的“注册分类”怎样填写?
答:注册分类请按原始《药品注册批件》内容填写,原始批件是《药品注册证》的可以留空。
3、我公司的质量类型是“主营业务收入前50强”,有效期如何填写?
答:质量类型的时间范围除了专利和GMP证书具备有效期,请填写起止时间,其他质量类型的时间范围可以为空。
4、如果我公司药品在CFDA数据库中是多剂型或多规格存在一条记录中,如何提交?
答:请将不同规格或剂型拆分成单独的产品信息进行申报。
5、物价文件的开始时间如何填写?
答:请填写相关材料中的执行日期。
6、企业报名时所需相关材料在哪里上传?
答:点击“药品报名”后系统会弹出企业应答界面,在此界面可以上传相关文件。
7、如我公司参加过数据库维护工作,并在药品报名界面,已显示“审核通过”,是否可以直接报名?
答:在无信息变更、无需修改的前提下,可以直接进行药品报名工作。
 
 


 
天津市医药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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