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招标

2015年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基本药物配送企业遴选邀请函
阅读数:724 招标区域:浙江 日期:2015/1/23

各药品配送企业:

 为加强婺城区辖区范围内医疗机构药品采购配送管理,提高配送能力和服务水平,根据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办公室《关于遴选确定基本药物配送商的通知》(浙药采办发[2015]1号)文件的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对我辖区范围内基本药物配送商进行遴选,现公告如下:

  一、资格要求

    1.参选企业必须是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关于遴选确定基本药物配送商的通知》(浙药采办发〔2015〕1号文件)所公布的合格配送商名单内的企业。

    2.为考虑应急配送,参选企业必须是在金华地区范围内设有仓储、物流、办事机构的企业(允许注册在金华市外,但符合相关配送条件的公司参与)。

    3.独立法人机构,具备药品、生物制剂等配送经营批发资质,3年内无不良记录且处于正常经营状态。

二、配送范围

    浙江省2014年药品集中采购(第一批)中标结果中按基本药物管理的产品。采购配送对象涵盖婺城区辖区范围内实施药品集中采购的所有医疗机构。

三、遴选入围企业数量

限3-8家企业入围

四、配送周期

按省规定的招标采购周期

五、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5年1月22日-2015年1月25日 ;逾期不候;遴选时间另行通知。

2.报名地点:婺城区卫生局业务科 

   联系人:金云贵,电话:0579-82321110。 

3.报名时请带以下相关资信证明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药品(含生物制剂)、GSP认证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在金华市范围内设有仓储、物流、办事机构的依据证明;

(6)承诺书和配送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表。

六、报名须知

1.参选方应按以上要求提供资料,提供不全的拒绝受理。

2.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配送商,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遴选的,须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陈述原因。

 附件1

申请配送承诺书

婺城区卫生局:

我单位                      (企业名称)是合法注册的药品经营企业,现提出婺城区公立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配送资格申请。遴选期间,我们承诺:1、遴选提供的申请资料真实有效;2、遴选期间不以任何方式干扰遴选工作,否则退出遴选。遴选入围后,我们承诺将积极按照省药械采购中心要求做好目录内药品备货及配送工作,以优质的服务保障婺城区公立医疗机构药品供应。

本承诺书有效期限为:2015年1月22日至采购周期结束

 

 

 

 

         申请配送企业(盖章):                    &n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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