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医药招商企业排行
各市州药品集中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直及中央在川医疗机构、相关生产企业:
根据《高值医用耗材生产、配送企业不良记录动态管理制度(试行)》(川药采联办〔2014〕25号)有关规定,对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2014年第4期总第5期国家医疗器械质量公告中抽验不符合标准规定的6个已在我省挂网的产品(见附件),取消其挂网资格半年(从2015年1月21日至2015年7月20日)。
附件:四川省集中挂网阳光采购所涉违规产品名单
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联席会议办公室
2015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