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招标

2015年陕西省关于废止《陕西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三统一”药品采购目录》的通知
阅读数:708 招标区域:陕西 日期:2015/5/14

根据我省基层医疗机构用药实际,经省卫计委研究同意,《陕西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三统一”药品采购目录》(“过渡目录”)即行废止。若“过渡目录”中仍愿意继续保留基层网上采购的企业,可在5月14日至5月29日(节假日除外),递交申请,经审核通过后,发放入围通知书,统一纳入标期管理。
申请递交地点:陕西省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心受理大厅(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五路23号)。

 

 


陕西省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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