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医药招商企业排行
各相关医用耗材生产企业:
根据《四川省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集中挂网阳光采购管理办法(试行)》(川药采联办〔2014〕25号),拟开展我省高值医用耗材集中挂网阳光采购2015年第一轮增补和新增工作,请符合条件的医用耗材生产企业积极参与,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实行医用耗材生产企业直接申报。准字号产品须由生产厂家直接申报,进字号和许字号产品须由注册代理(以注册证上指定机构为准)或售后服务机构(以注册证上指定机构为准)或者国内总代理(以生产厂家直接授权为准)进行申报。
(二)能够按照要求,按时提供真实、有效、合法的委托书、产品和企业资质证明文件、相关承诺书等资料。其中医疗器械注册证、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及营业执照凡在2015年8月1日及以后到期的视为有效证件,若注册证到期提供注册受理通知书及延期注册通知书均不予认可。
(三)2011年1月1日以来,在生产和经营活动中没有不良记录。
满足以上全部申报条件的企业请按照下述要求准备并递交申报材料。
二、申报产品范围
(一)按照卫规财发〔2012〕86号文参考目录所列血管介入类、非血管介入类、骨科植入、神经外科、电生理类、起搏器类、体外循环及血液净化、眼科材料、口腔科、其他类高值耗材产品;同时新增骨科外固定、留置针、镇痛泵、输液泵4个产品类别。具体申报产品范围详见附件1。
(二)以上类别包括涉及的各种类型、规格、型号、材质、生产厂家、品牌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