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医药招商企业排行
各相关医疗机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企业申请,按照《关于加强药品集中采购中标(入围)品种信息变更管理的通知》(苏药采办[2012]1号)规定,对中标药品信息变更申请进行了审核,下列信息变更符合通知的要求,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2015年8月3日至2015年8月10日17:00。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材料形式进行申诉。
接待地址:省药品集中采购中心监管科
附件:1、药品生产企业名称、地址变更
2、药品通用名、剂型、规格描述变更
3、药品生产企业变更
4、进口药品代理商(一级代理商)变更
附件1-4
江苏省药品集中采购中心
2015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