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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项目编号/包号: | 2015-ZS1032 |
| 采购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 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厦门市东渡路118号国检大厦14楼,0592-5675573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 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厦门市湖滨南路57号金源大厦10楼 李先生/方小姐 0592-2286028 |
| 采购项目名称: | 进境种牛检测试剂 |
| 来源: | 非市级 |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 项目主要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招标项目性质): | 进境种牛检测试剂1批 |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1.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登记注册,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基本资格条件,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或做出书面声明: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等资格证明文件; 1.2提供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税务登记证书、纳税证明及社保缴交证明等); 1.3提供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须的设备(设施)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开业不足3年的,自开业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供应商目前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取消、暂停投标资格状态的书面声明。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评审开始前登陆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对提交投标文件(响应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查询。若发现供应商有被处罚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并处于处罚期内的情况,将查询结果提供给评审委员会,该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响应文件)做无效投标(响应)处理。 1.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供应商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供应商代表的授权书原件(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及供应商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 |
| 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 时 间:即日起至2015年8月7日(节假日除外) 地 址:厦门市湖滨南路57号金源大厦10楼 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或邮寄购买谈判文件。 咨询电话:连小姐/0592-2207755 |
| 采购文件售价: | 100元。 |
|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15年8月10日 15:00:00 |
|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厦门市湖滨南路57号金源大厦10楼 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李先生/方小姐 0592-2286028 |
| 其他: | 一、E - mail:xm2202255@163.com 二、标书费、保证金及采购代理服务费账户 收款人户名: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 帐 号:12 9470 1001 0001 0257 开 户 银 行:兴业银行厦门莲花支行 |
| 采购补充通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