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招标

2010年江苏省关于对海安县实施基本药物配送企业选择问题的批复(苏卫传〔2010〕12号 )
阅读数:908 招标区域:江苏江苏 日期:2010/2/26

海安县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你办《关于我县基本药物配送企业确认的请示》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国家卫生部等9部委《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和省医改领导小组《江苏省2009年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方案》文件精神,我厅在《关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基本药物的通知》(苏卫传〔2009〕124号)明确要求,每个县(市、区)在本辖市中标(入围)候选配送企业中,选择1-2家配送企业负责本县(市、区)基本药物的配送服务。请你们按以上要求选择1-2家配送企业,并于2月27日12:00前将配送企业名单、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名单,以及代采机构名单报送省药品集中采购中心,尽快组织实施基本药物的网上采购和统一配送工作。

  此复。

江苏省卫生厅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六日

客服热线:0571-87882385、85885083  投诉电话:18705818689  本站是医药招商代理平台,不出售任何药品,个人购买者请到医院或药店咨询,请不要拔打左侧电话!
www.qgyyzs.net 版权所有 Copy Right 2003-2026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090049
免责声明:环球医药网只起到信息平台作用,不为交易经过负任何责任,请双方谨慎交易,以确保您的权益。
本网站仅供医药医疗专业人士浏览, 风险提示:招商项目有风险,投资合作需谨慎。 页面执行时间:111.328毫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