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医药招商企业排行
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卫生部等九部委《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卫药政发【2009】78号)及省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南省2009年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琼医改办【2009】17号)、《关于海南省扎实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意见》(琼医改办【2010】10号)精神,为确保基本药物制度在我省海口市龙华区、三亚、文昌、澄迈、昌江、陵水和五指山7个试点市县(区)顺利实施,满足我省医疗机构网上采购国家基本药物的需求,在2009年度药品中标目录基础上,现对我省缺少的国家基本药物品种进行补充(见附件1),欢迎符合条件的生产企业报名参加,并在3月10 日前向省药品招标采购交易中心递交相关资质材料(见附件2)。
联系电话:0898-66529815,66529807
附件:1、需补充的国家基本药物品种
2、企业应提供的资质材料
二〇一〇年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