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械招标

【吉林】关于公示第一批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竞价拟入围结果的通知
阅读数:292 招标区域:吉林 日期:2014/12/28 11:12:00

各投标企业:

按照《吉林省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实施方案》和工作安排,经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联络员会议研究决定,现将我省第一批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竞价拟入围结果进行公示。具体通知如下:

一、公示时间

20141228日至201513日。

二、公示方式

请各投标企业登录“吉林省药械采购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jlyycg.com.cn/),凭用户名和密码进入“医用耗材招标系统”,在“公告消息”栏中,点击“第一批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竞价结果公示表”进行查看。

二、申诉和质疑

(一)申诉(质疑)方式。

各投标企业应认真查看公示内容,如对拟入围结果有异议的,可通过“医用耗材招标系统”内的“申诉质疑”栏,按要求填报相关内容后,并提交打印,形成《吉林省医疗机构第一批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产品申诉(质疑)单》,并将申诉或质疑情况的相应佐证材料同时送达我中心。

201513日后,届时我省将“医用耗材招标系统”的“申诉质疑”栏的功能关闭,无法提交申诉或质疑。未通过系统内申诉或质疑的,或者未按要求提交打印材料的,以及通过邮寄等方式送达的,一律视为无效材料,不予受理。

(二)申诉(质疑)受理。

受理时间:20141228日至201513日。受理时间截止后,我中心不再受理任何申诉(质疑)。

受理地址:长春市亚泰大街3218号通钢国际大厦A7层。

三、工作要求

(一)已完成公示和公布的资质审核、竞价分组及限价等结果不在本次公示范围内,我中心不再进行受理。投标企业提出申诉或质疑的,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必须提供真实、有效、详实的证明材料,加盖企业公章并递交至我中心。不得恶意质疑申诉,恶意质疑申诉者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处理。

(二)投标企业提出申诉或质疑的,应将《质疑(申诉)单》和相关材料一并装入档案袋,并将《质疑(申诉)单》复印后粘贴在档案袋正面。

针对每个产品的材料,必须按照“一产品一袋”的原则分别装入档案袋。

(三)投标企业递交申诉或质疑材料的,必须由被授权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且提供的每页材料必须加盖企业的公章(鲜章),否则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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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

2014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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