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医药招商企业排行
内药办字[2014]?号
各盟市药械集中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医疗卫生机构、各有关企业: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采购管理办法》、《2014年内蒙古自治区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实施方案》以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我区开展了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采购生产企业及产品的报名和审核工作,目前已完成了参加我区2014年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采购企业及产品信息审核、结果公示以及申投诉处理工作,审核结果经自治区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现将2014年内蒙古自治区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采购生产企业及产品审核结果予以正式公布。
各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可登陆内蒙古自治区医疗机构药品器械网上集中采购平台“结果公示”栏目查看相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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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