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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22日)
一、总体目标
加强高值医用耗材管理,规范采购行为,建立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新机制,降低医用耗材价格,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实现医用耗材安全有效、品质良好、价格合理、供应及时,促进全市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采购工作深入开展,使群众得到更多实惠。
二、遵循原则
根据原省卫生厅《2014年江苏省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实施方案》(苏卫药政﹝2014﹞2号)和省卫计委《关于做好高值医用耗材价格谈判阶段有关工作的通知》(苏卫药政〔2014〕12号)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坚持政府主导、公开规范;安全有效、价格合理;公平竞争、公正评估的原则。
三、实施范围
连云港市十三家二、三级公立医疗机构。
四、谈判组织形式
采纳全市十三家公立医疗机构的意见,综合全市医疗机构的实际情况,实行以市卫生局统一谈判组织形式。委托市卫生局内设机构连云港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为工作机构(简称药招办),负责价格谈判工作的具体执行,提供价格谈判服务,在省采购中心与医疗机构之间做好工作衔接,维护网上价格谈判采购平台;邀请市纠风、物价、医保、药监等部门全程参与价格谈判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五、专家组成
根据省高值医用耗材第一批的采购目录六大类进行分组,分为电生理和起搏器组、血管介入组、非血管介入组、眼科组、神经组共五组。每组由5-7名评审专家负责评审,评审专家从医疗机构推荐的专家中抽取,涉及到省第一批采购目录的使用科室临床专家、设备分管领导、设备处室人员。
六、遴选方式
实行专家投票机制。五组专家组分别处于5间封闭的评审室,建立独立操作平台,评审专家负责本组的商品包遴选、入围投票、价格谈判,评审专家不得串组,不得干预同组和其他组专家的投票工作。药招办负责评审室的提供,技术后勤服务,每组配备一个网上操作人员和服务人员,电脑和网络搭建,投影仪的使用等。
七、入围规则
根据省卫计委《关于做好高值医用耗材价格谈判阶段有关工作的通知》(苏卫药政〔2014〕12号)要求,结合全市医疗机构实际情况,经专家讨论决定:
本次价格谈判的医用耗材分两个组别分别评定:?
(1)国产产品?(2)进口产品?
1、商品包入围规则
|
同目录省入围商品包个数 |
价格谈判候选入围商品包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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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产 |
进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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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1 |
|
2 |
≤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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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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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3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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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4 |
≤4 |
在满足临床使用前提下,充分体现价格谈判的淘汰机制,对不降价、降幅小的商品包实行不选或者少选;同一目录下,以质量优先、价格合理为基础,优先选择国产产品。
根据入围候选结果,投票选择规则如下:按得票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