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医药招商企业排行
评标因素
评价方式 指标权重 评分说明 生产企业专业性及在本地区知名度 主观分 10 (10-6-2) 评审专家依据药品生产厂家的专业性及药品品牌知名度赋分。 生产专业性及知名度高:10分;较高:6分;一般:2分。 药品品牌及包装质量 主观分 5 (5-3-1) 优5分,良3分,中1分 企业 生产规模 客观分 10 (10-8-6-4-2) 以投标产品的生产企业2008年度增值税纳税报表为依据,按上缴增值税对应的销售额排序进行评价。 销售额1亿元以下:2分; 1亿元(含本数)~3亿元:4分; 3亿元(含本数)~5亿元:6分; 5亿元(含本数)~10亿元:8分; 10亿元及以上:10分。 备注:进口产品由于无法提供生产企业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按该项得分为6分。 生产企业质量信誉 客观分 10(10-0) 出具企业所在地省级药监部门证明: 两年内无生产劣药(含生产企业生产的所有产品,不仅仅是针对投标品种)记录的,得10分 两年内有生产劣药的记录(含生产企业生产的所有产品,不仅仅是针对投标品种),得0分; 产品质量可靠性(劣药记录、不良反应) 客观分 20(20-0) 以两年内国家药监局药品质量公告和天津市药监局药品质量公告为依据进行评价。对生产假药的投标人取消其投标资格。 投标产品没有劣药记录的,得20分;有生产劣药的记录得0分; 省级以上(含省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的严重不良反应药品,得0分。 支持公益事业情况 客观分 2(2-1-0) 依据企业提供的2008年度支持公益事业的证明材料为准,提供省级以上红十字会或民政部门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捐赠证明的,2分,100万元以下的,1分,未提供的,0分。 国家级科技进步奖 客观分 8(8-4-0) 投标人所投产品具有国家级科技进步奖: 一等奖8分 二等奖4分 未提供的 0分 国家一类新药 客观分 5(5-0) 提供《药品注册批件》、《国家新药证书》,审核通过的,5分,审核未通过或未提供的,0分 中药保护品种 客观分 5(5-0) 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布的品种为准,具备,5分,不具备,0分 服务承诺 客观分 5(5-3-0) 生产企业生产投标品种的连续性以及向社区进行供货、实行零差率销售的供货服务承诺以及销售发票复印件,具备供货服务承诺和发票复印件的,5分,只提供一项的,3分,未提供,0分 投标报价 客观分 20~ 投标人对同一药品同一剂型下的所有制剂规格分别报价。原则上要求同一厂家同一剂型下的不同制剂规格的报价有合理比价。 按公式计算得分,报价最低的得最高分20分,最高的得最低分15分。 计算公式:S=20-5*(P-最低价)/(最高价-最低价),其中S为企业产品价格得分,P为该企业投标价格。 有无严重违法行为 两年内药品质量公告中有生产、经营假药记录的投标人,取消其参加投标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