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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2012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采购文件》的要求,医疗卫生机构上报的第二批专机专用检验试剂和耗材目录已评审结束,现将第二批《2012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采购专机专用检验试剂和耗材目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从2014年5月16日至5月22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结果公示
(一)第二批《2012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采购专机专用评审通过的品种目录》(见附件1)。
(二)第二批《2012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采购专机专用评审需澄清的品种目录》(见附件2),该目录为需生产企业进行澄清的产品目录。请各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或各生产企业、投标企业于2014年5月22日前根据附件备注的内容递交资料进行澄清。
(三)在公示期内,如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或各生产企业、投标企业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将单位法人代表签字(单位盖章)的书面材料、生产商被授权人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将材料递交到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和医疗器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二楼前台,逾期不再受理。
二、投标原则
第二批《2012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采购专机专用评审通过的品种目录》(附件1)所有规格和第二批《2012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采购专机专用评审需澄清的品种目录》(附件2)澄清后属于专机专用的产品均可投标。属第一批《2012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采购专机专用评审通过的品种目录》(见附件3)内,未参与投标或投标不中标的产品也可以参与投标,但《2012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采购专机专用检验试剂和耗材目录中标产品汇总目录》(见附件4)内的及第二批医疗机构和采供血机构上报评审不通过未列入附件1、附件2的产品均不能参与投标。
三、购买采购文件和账号领取方法
未购买采购文件的企业需购买采购文件方可参与投标,请各维护及投标企业按http://www.gxyxzb.gov.cn/HomePage/ShowDetail.aspx?InfoId=1149通知中有关购买采购文件的要求办理;
未领取维护账号的企业请按http://www.gxyxzb.gov.cn/HomePage/ShowDetail.aspx?InfoId=928和http://www.gxyxzb.gov.cn/HomePage/ShowDetail.aspx?InfoId=929通知要求办理;
未领取投标账号的企业请按http://www.gxyxzb.gov.cn/HomePage/ShowDetail.aspx?InfoId=935通知要求办理。
四、投标产品信息维护和资料递交要求
(一)原未维护产品信息的由维护企业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药械集中采购网医用耗材平台的“数据管理系统”进行维护并发送审核。
(二)原已维护但审核未通过的,请维护企业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药械集中采购网医用耗材平台的“数据管理系统”重新修改后发送审核。
(三)维护企业或投标企业在“数据管理系统”发送审核后于2014年5月24日前递交产品资料并进行面对面审核,审核通过的产品才能参加投标。
(四)产品信息审核通过后,请立即登录 “招标管理系统”选择“2012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采购(第二批专机专用)”项目进行投标并审核投标企业资质材料,审核通过的产品才能参加报价。
(五)需递交的资料
1.企业资料册
(1)《生产商资质证明材料封面》(见采购文件附件5)
(2)《生产商基本情况表》(见采购文件附件5)
(3)生产商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登记表》或《药品生产许可证》及GMP认证证书(生产属于药品管理的体外诊断试剂的生产企业提供)(清晰复印件)
2.产品资料册
(1)《产品资质证明材料封面》(见采购文件附件5)
(2)《医疗器械注册证》或《药品生产批件》、产品说明书(清晰复印件)
(3)产品质量标准(清晰复印件)
(4)?2011年以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或进口检验报告(进口类产品需要递交清晰复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