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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省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第一批)投标产品评审组划分工作已经完成,根据《辽宁省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实施方案》的相关规定,按照辽宁省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第一批)的总体安排,经辽宁省医疗机构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对评审组划分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表1),并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根据专家意见,部分同一企业投报同一目录的投标产品属于适应症相同、功能相近的产品,应予以合并(即附表1备注项标记为“合并”的产品)。对于这些合并的产品,在技术标评审时分别计分,报价解密后,以报价最低的产品作为后续评标环节的代表品,以代表品的价格和技术标得分参与竞价议价等环节。代表品中标则与其合并的产品一并中标,并一并执行代表品的拟中标价格;代表品未中标则与其合并的产品一并不中标。报价解密后,合并产品报价为0或报价无效的不参与合并。
二、根据专家意见,目录编号为“F037”、目录名称为“腹主动脉覆膜支架(带分支、不带分支)”的目录,各企业的投标产品需组套使用(即附表1备注项标记为“应与本企业本目录的产品组套使用”的产品)。对于这些组套产品,在议价时,对组套内每个产品分别进行议价,专家给出建议价之后,企业需对每个产品分别进行确认。企业对组套内全部产品的专家建议价均确认的即可列入拟中标目录;企业对组套内部分产品的专家建议价不确认,则全部产品均列入剩余产品库。
三、根据专家意见,对部分产品的投标目录进行了调整,详见附表1目录调整项。
四、根据专家意见,有部分投标产品不属于本次血管介入类招标范围,停止这些产品的招标活动,详见附表2。
如果投标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需以递交《申诉函》(要求加盖企业公章,不接受传真或复印件)的方式提出,《申诉函》应包括企业用户名、企业名称、联系人名称、联系人电话、申诉事项和申诉依据等内容。
接收《申诉函》的时间为:2014年1月2日至8日(周六、周日休息),每天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时30分至4时30分(双休日除外),逾期将不再受理;地点: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六楼样品室。
附表1:辽宁省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第一批)投标产品评审组划分结果表
附表2:不属于本次招标范围产品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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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四年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