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医药招商企业排行
项目编号:M115-2168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明光市基层医疗机构药品带量采购项目质疑问题,归纳综合澄清如下:
澄清一:招标文件第8页第6.1投标人资格条款规定:“必须为独立企业法人,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经营范围需含二类精神药品、中成药、化学药制剂、化学原料药、抗生素、生物制品等类别)”。
改为:“必须为独立企业法人,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经营范围需含中成药、化学药制剂、化学原料药、抗生素、生物制品等类别)”。
澄清二:招标文件第8页第6.8投标人资格条款规定:“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期间在明光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送入库药品金额在50万元以上,配送率在80%以上(须提供安徽省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盖章证明)”。
改为:“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期间在明光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送入库药品金额在50万元以上,配送率在80%以上(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撰写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期间在明光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送入库药品金额和配送率证明,加盖公章,并经明光市卫计委药招办审核认可盖章。在明光市基层医疗机构有配送业务,但配送金额、配送率在规定时间达不到规定时间节点要求的,不具有投标资格。控股子公司在明光市基层医疗机构有配送业绩而总公司没有的,可以将子公司的配送业绩纳入总公司业绩范畴,但须提供母子公司权属证明资料)”。招标文件中其他条款和评分细则涉及上述内容的均以澄清改动后的内容为准。
澄清三:招标文件第27页第六条承诺及违约责任第(一)款服务承诺第6项规定:“乙方药品配送率达到95%以上。甲方每季度根据省药品招标采购平台数据进行考核。每季度配送率低于95%的,乙方按按招标合同规定履约保证金标准50万元×(1-实际配送率)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从履约保证金直接扣缴。扣缴后,乙方须在季末次月15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扣缴后差额部分补齐至招标合同规定数额。未在规定时间内补缴的,按每延期15日,增加1倍标准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改为:乙方药品配送率达到95%以上。甲方每季度根据省药品招标采购平台数据进行考核。每季度配送率低于95%的,乙方按按招标合同规定履约保证金标准50万元×(1-实际配送率)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从履约保证金直接扣缴。扣缴后,乙方须在季末次月15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扣缴后差额部分补齐至招标合同规定数额。未在规定时间内补缴的,按每延期15日,增加1倍标准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凡中标后应配送而未配送到位,但在省药品招标采购平台点击配送到位,及其他弄虚作假行为,查证属实的,直接取消中标资格,终止合同,改由第二名中标候选人配送,依次类推。
澄清四:招标文件第5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条款和第8页第10条关于招标代理费规定: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每标段年采购额1500万元为计费基数,按国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收费标准的50%交纳;请各投标人予以考虑到成本费用中。
改为: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按每标段年采购额1500万元×中标人返点比例为计费基数,按国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收费标准的50%交纳;请各投标人予以考虑到成本费用中。
澄清五:本次招标认可的企业注册资金注册时间截止到2015年8月30号。
澄清六:企业因房产证原件在银行抵押,不能提供房产证原件的,须提供抵押银行和投标企业共同盖章认可的房产证复印件。同时提供抵押银行书面情况说明。
澄清七:本次招标企业信用保证金及投标保证金中标后可以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再补齐差额部分。
澄清八:凡招标文件中涉及到企业销售业绩的证明材料是指签定的销售合同。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13年度、2014年度企业纳税报表。
澄清九:投标人无论投几个包,资信证明文件只需做一份。
除上述澄清内容,招标文件中的其他条款保持不变,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明光市人民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金瑞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