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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第二高级中学实验室药品仪器采购项目第二次询价采购失败, 受采购单位委托,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拟重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询价采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1、项目名称:贺州第二高级中学实验室药品仪器采购
2、项目编号:HZZFCG2015货字25号
二、投标单位资质及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和服务资格的厂家、代理商、经营商。
三、投标注意事项
1、本项目采购要求见附件《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询价报价表》,有意的投标单位可直接在网上下载或向本中心领取。
2、投标单位应就附件《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询价报价表》中的所有货物及其它全部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注:报价表如有涂改痕迹视为无效投标。
3、投标单位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以全部满足询价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且不高于预算价的前提下最低报价的投标单位作为中标候选人(如报价相同的,由采购单位决定中标候选人)。
4、投标人应按本公告第七条中明确的单位全称、开户行、账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转帐到本中心账户上,必须从投标单位银行帐户转出(不接受现金缴纳),并将证明材料复印件装订于投标文件中。若为本中心会员供应商则不用交纳投标保证金,只须把会员证复印件装订于投标文件中。未按询价文件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
5、本项目采购预算价为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150000.00),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价的,视为无效投标。
6、未中标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未中标人请及时联系本中心财务,联系电话0774-5268008,以便办理退款)。
7、采购单位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中标方开具(符合采购方财务规定的)发票给采购方,由采购方向财政部门申请相关用款手续,在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8、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须一次性交纳成交服务费至本中心账户(见公告第八条),金额按贺州市物价局贺价费函[2007]55号文件规定收取。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应包含:①报价表;②保证金底单复印件或会员供应商证书复印件;③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④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自拟);⑤投标单位售后服务承诺书;⑥询价报价表中明确要求的其他资料等(以上资料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文件数量: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共五份。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副本一并装入一个投标文件袋中加以密封,并在每一封口处密封签章(公章、密封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均可)。
3、投标单位请于2015年10月10日上午10时整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至或邮寄至本中心招投标部(地址见公告第六条),逾期将拒绝接收。投标单位若以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请充分预计送达时间,并对投标文件的完整性负责。
4、投标文件袋上应注明:
(1) 项目名称:贺州第二高级中学实验室药品仪器采购
(2) 项目编号:HZZFCG2015货字25号
(3) 投标单位:
(4)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价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
通讯地址:广西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正赢集团)5楼招投标部
邮政编码:542899
联系人:李重宁 电话:0774-5137828 传真:0774-5137849
采购单位:贺州第二高级中学
联系人:袁应坚 电话:0774-5211675
七、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
开户名称: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
开户银行:建行贺州城东支行
账号:45001647402059222222
八、成交服务费交纳账户
开户名称: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
开户银行:建行贺州城东支行
账号:45001647402059111111
采购单位:贺州第二高级中学
集中采购机构: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日 期:201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