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医药招商企业排行
1招标采购目录
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部分(339个品种、488个品规),中成药部分(245个品种、285个品规)。在“2015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公开招标招标文件”的“第四部分《药品招标采购目录》 ”公布。
2采购方式:分类采购
(一)招标采购药品。2014年10月1日-2015年9月30日宁夏药品集中采购网采购总金额50万元(含)以上的药品品规,除国家和省际跨区域联合谈判采购药品和直接采购药品外,采取双信封制招标采购。
(二)直接采购药品。2014年10月1日-2015年9月30日宁夏药品集中采购网采购总金额50万元以下的药品品规、妇儿专科非专利药品、急(抢)救药品、基础输液、常用低价药品、医疗机构和药品生产企业申报的新增药品,实行直接挂网采购。
(三)谈判采购药品。国家和省际跨区域联合谈判的专利药品和独家生产药品。我区医疗机构按国家和省际跨区域联合价格谈判结果采购。
注意:2014年10月1日-2015年9月30日宁夏药品集中采购网采购总金额50万元(含)以上的谈判采购药品与招标采购药品的申报、评审等工作同步进行;2014年10月1日-2015年9月30日宁夏药品集中采购网采购总金额50万元以下的谈判采购药品,以及医疗机构和药品生产企业申报的新增谈判采购药品与直接采购药品的申报、评审等工作同步进行。
(四)国家定点生产药品。按照全国统一采购价格直接挂网采购,医疗机构不再议价。
(五)备案采购药品。未纳入我区药品集中采购范围的药品,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备案采购管理办法》的规定,由医疗机构备案采购。
(六)特殊管理药品采购。按国家现行规定采购,不纳入我区药品集中采购范围。
3竞价分组
第一竞价组:①专利药品;②国家一类新药;③国家保密处方中成药;④中药一级、二级保护品种;⑤获得国家级奖项药品。
第二竞价组:①过保护期化合物专利药品;②通过仿制药质量一致性评价药品;③通过国际认证的国产药品;④国家重大新药创制专项药品;⑤中国创新力医药企业药品⑥质量标杆企业药品;⑦政府质量奖企业药品;⑧进口药品。
第三竞价组:其他通过GMP认证的药品。
4限价原则
1.企业自主限价按同企业、同品种、同剂型、同规格计算;
2.招标采购药品。不得高于本企业该产品目前正在执行的全国省级药品集中采购中标(成交、挂网)价中最低5个省价格的平均价与宁夏药品集中采购现行中标(成交、挂网)价两者的低值。
3.直接采购药品。不得高于本企业该产品目前正在执行的全国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均中标(成交、挂网)价。常用低价药品执行日均费用化学药和生物药不超过3元,中成药不超过5元的规定。
4.谈判采购药品。不得高于本企业该产品目前正在执行的全国省级药品集中采购中标(成交、挂网)价中最低5个省价格的平均价与宁夏药品集中采购现行中标(成交、挂网)价两者的低值。
5.申报药品无限价依据的,由专家议定限价。
5招标采购药品评审
同一通用名、剂型、规格药品,有3家(含)以上的有效申报药品,采取“双信封”评标;少于3家的有效申报产品,实行议价谈判。
(一)经济技术标评审
按照同竞价分组药品经济技术标评审的得分,从高到低排序并依次确定进入商务标评审的药品。如出现经济技术标评审得分相同,名次并列的产品为末位产品,则同时入围商务标评审。

(二)商务标评审:
各竞价分组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1个拟中标产品和1个拟候选中标产品。实行最低价格中标。(若竞价组最低报价相同的,取经济技术标排名靠前者为拟中标产品。若经济技术标也相同,产品产量靠前者拟中标;无产品产量排名的,行业排名靠前者拟中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