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招标

09年广西关于恢复和调整属于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入围品种价格的通知(一)
阅读数:1180 招标区域:广西广西 日期:2009/11/10

各医疗机构、生产商、配送商:

按照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公布在我区销售的国家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的通知》(桂价格〔2009〕390号)的有关规定,现将企业申诉标注特定企业生产供应[如原研制、单独定价、优质优价(含自治区物价局出具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定价药品价格备案表中备注“优质优价”或“单独定价”)]的药品,以及“水、电解质平衡调节药物”中标注“软袋双阀、软袋双阀双层无菌包装、塑料安瓿”的药品和滴眼剂中标注“含玻璃酸钠”的等药品(详见附表)恢复和调整其入围价。


附表:属于基本药物目录的入围品种价格调整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和医疗器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附件:Uploads1/属于基本药物目录的入围品种价格调整表 .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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