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招标

2015年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实施意见(甘政办发〔2015〕158号)
阅读数:837 招标区域:甘肃 日期:2015/11/18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

  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和关键环节。为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建立科学合理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促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降低虚高药品价格,减轻群众用药负担,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关于印发推进药品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904号,以下简称《改革意见》)要求,结合我省工作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思路

  按照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要求,借鉴国际药品采购通行做法,充分吸收基本药物采购的成功经验,坚持改革方向,要有利于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加快公立医院特别是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有利于降低药品虚高价格,减轻人民群众用药负担;有利于预防和遏制药品购销领域腐败行为,抵制商业贿赂;有利于推动药品生产流通企业整合重组、公平竞争,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坚持服务方向,探索政府主导、以省为单位的药品网上集中采购与医疗机构联合体带量阳光采购有机结合的药品采购新机制,实行一个招采平台,上下联动,公开透明,分类采购,保障药品质量和供应。坚持市场导向,强化招标采购、医保、价格等政策的有效衔接,促进药品价格保持在合理水平。坚持质量优先,加强对药品采购全过程的综合监管,切实保障药品质量和供应。坚持规范医疗机构采购使用行为,建立药品价格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公示医疗机构实际销售价格。

  二、工作机制

  (一)由省级卫生计生、公共资源交易、食品药品监管、发展改革、财政、人社、工信、工商等成员单位组成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我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相关政策规则,研究解决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协调并督促各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集中采购工作。

  (二)省公共资源交易局是我省省级药品采购机构,负责全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具体实施和服务。重点包括基础数据库标准化建设及管理,采购平台功能建设及数据安全维护及管理,编制相关采购工作文件及品种目录遴选,审核相关资质及质量文件,进行中标药品使用评价及核查处理有关企业的质疑等。

  (三)省卫生计生委是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监督药品集中采购机构和医疗机构公开、公平、公正地开展集中采购工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人社厅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企业资质审核、价格监管和医保药品支付标准等工作。

  (四)探索实行省级药品集中采购与医疗机构阳光采购有效衔接的分级分类负责制。省级药品采购机构主要负责集中采购过程中企业、产品资格准入、药品质量安全及保障供应等经济技术标评审,制定全省统一的竞价议价规则;鼓励引导医疗机构联合体通过带量竞价或议价形成合理的采购价格,即商务标评审。

  (五)各市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省级药品采购机构的延伸,为辖区内医疗机构联合体进场实施带量采购等提供支持性服务工作。

  (六)各级卫生计生部门可根据需求组织不同层次的医疗机构联合体参与全省药品集中采购竞价议价,产生的价格在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当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及医疗机构进行公示、公布。

  三、建立药品采购与基金支付管理有效衔接的制度

  (一)逐步建立医疗机构或联合体集中带量竞价或议价参与制度。以市州或县市区为单位组成的医疗机构联合体、医疗集团带量竞价或议价时,应邀请新农合等基金管理部门参与。通过竞价或议价及市场机制双向调整后的价格为参与主体的实际采购价或销售价。

  (二)建立基金差别化支付改革内在激励约束机制。根据新农合等分级诊疗、总额预付、单病种定额付费、重大疾病限额付费和门诊按人头付费等制度的推进情况,实行基金差别化支付改革的病种,医疗费用结余奖励医疗机构,超出部分由医疗机构自行承担。实现从降低药品价格向医疗机构主动控制药品费用的转变。

  (三)未实行基金差别化支付改革的病种,暂按现行政策或医保药品支付标准政策执行。

  (四)甘肃政务服务网、甘肃省卫生计生委网、甘肃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定期更新公布医疗机构药品实际采购销售价格和采购数量,以方便广大患者查阅和监督。

  四、实行药品分类采购

  结合我省实际,进一步探索创新,充分发挥医院在药品集中采购中的主体作用。

  (一)对临床用量大、采购金额高、多家企业生产的非专利药品,采取双信封公开招标采购。在省级经济技术标评审入围品规的基础上,可由各市州卫生计生部门牵头组织医疗机构联合体在当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上实施带量采购,完成竞价品规商务标阶段的评审工作。省级医疗机构可单独组成医疗机构联合体,也可联合当地医疗机构联合体共同完成商务标阶段的评审。

  逐步探索带量采购。按照积极稳妥、逐步推进的原则,首先在医改试点城市落实带量采购,并逐步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带量采购按照医院不低于上年度药品实际使用量的80%制定采购计划和预算,并具体到品种、剂型和规格。医院上报每种药品采购的剂型原则上不超过3种,每种剂型对应的规格原则上不超过2种,兼顾成人和儿童用药需求。省级药品采购机构汇总采集数据,依据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医疗保险药品报销目录、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处方集等,合理编制医院药品采购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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