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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区)卫生局:
为全面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有效降低药品价格,保障药品的供应,根据国务院医改办《关于建立和规范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机制的意见》要求,国家基本药物集中采购要实行量价挂钩,实现以省为单位的基本药物招标和采购相结合。经研究,决定开展全省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国家基本药物年度采购计划上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市、县卫生行政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领导,高度重视此次基本药物采购计划上报工作。要采取有力措施,安排专人负责,督促辖区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要求及时上报采购计划。
二、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实事求是,合理预测本单位(包括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2010年9月—2011年8月国家基本药物的年度采购计划。基本药物年度采购计划是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上述一个年度内采购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的重要依据,各基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计划一经制定,必须严格遵照执行。填报的采购计划要经本单位药事委员会或院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后,通过互联网上报省药采中心汇总。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妥善保存上报的基本药物采购计划,以备核查。
三、根据国家规定,每种基本药物采购剂型原则上不超过三种,每种剂型对应的规格原则上不超过两种。在此基础上,我省组织专家,依据《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和《国家基本药物临床指南》编制了《安徽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国家基本药物采购目录》(见省卫生厅网站),统一和规范了我省基本药物的常用剂型和常用规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未来采购国家基本药物只能在上述剂型和规格范围内,各单位在编制年度采购计划时须综合考虑,规格和剂型不在《采购目录》内的基本药物不得申报采购。
四、填报要求
(一)填报范围:全省所有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二)填报方法:登录“省基本药物和补充药品招标平台(http://zb.ahyycg.cn)”,按照基本药物年度采购计划网上填报的操作说明(附件一),进入采购计划填报页面,按要求进行填报。
(三)时间安排:
8月3日~8月8日,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网上填报年度采购计划;
8月9日,各县(区)卫生局网上审核、提交;
8月10日,各市卫生局网上审核、上报。
附件:
1.我省基本药物年度采购计划网上填报的操作说明
2.各市、县卫生局及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登陆平台的用户名及密码(试点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户名已发放)。
二 ○一○年八月二日
基本药物年度采购计划网上填报的操作说明
一、 各市、县卫生局、医疗机构登录安徽省基本药物招标平台(http://zb.ahyycg.cn),输入用户名和密码。
二、各市、县(区)卫生局用户名与药品集中采购监管平台用户名相同(详见附件二),试点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户名与基本药物交易平台的用户名相同,其他县(市、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用户名(详见附件二),所有用户的初始密码均为999999。如果辖区内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不在本次用户名发放名单里,请各市、县卫生局致电省药采中心后台添加(0551-2634508、2675193)。
三、登录平台后,应尽快修改登录密码。
四、医疗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