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招标

2015年山西省关于加快推进基本药物供货进度的通知(晋药招〔2015〕52号)
阅读数:662 招标区域:山西 日期:2016/1/4

各基本药物挂网生产企业:
    我省新一轮基本药物(含低价基本药物)供应配送工作将从2016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2016年1月31日前实行新挂网目录与上一轮中标目录并行运行。目前尚未在山西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结算平台上选定配送企业的基本药物挂网生产企业和低价基本药物挂网企业要尽快在各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选定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送企业(具体名单见附件1)中,至少选择确定2家企业承担挂网品规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配送;县级以上公立医院须从《山西省基本药物配送备选企业名单》中选择企业承担其基本药物的配送,鼓励选择辖区市级确定的配送企业。挂网生产企业应保障其挂网药品在基层医疗机构和县以上公立医院的供应与配送。
    各基本药物挂网企业和低价基本药物挂网企业要按照平台上选定的配送关系,尽快签订药品购销合同并于1月15日前供货到位。对因生产企业供货原因导致其药品配送不到位的,将按照《山西省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工作方案》、《山西省医疗卫生机构低价药品采购工作方案》和《山西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加强基本药物供应配送和使用管理的意见》(晋卫药政发[2015]3号)规定考核。

 

 
 
 

 

山西省药械集中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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