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医药招商企业排行
各相关高值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
我省于2014年7月16日正式执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挂网阳光采购,按照《四川省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集中挂网阳光采购管理办法》(川药采联办〔2015〕18号)要求,现对全部已挂网产品的参考价格开展更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考价格更新
(一)请已在“四川省医用耗材集中挂网阳光采购系统”挂网的高值医用耗材产品申报企业登陆 “四川省医用集中挂网阳光采购系统”(http://jco.scbid.gov.cn:7075 )“内部信息查看——产品维护”,对产品的“新各省级平台最低参考价格”完成填报及提交工作。
(二)填报要求:
1.参考价格是指除我省外已在其他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省级平台公布的最低中标价/挂网价/入围价/企业自报价等价格。2012年1月1日(含)至2016年2月1日(含)期间内产生或执行的参考价格均应填报。
2.企业须如实填报更新价格(“新各省级平台最低参考价格”中填入的价格须低于“目前参考价格”和“自报价”)、省份名称、时间 ;填报完成后须点击“确认”,检查无误后再点“提交”即可(提交后信息无法撤回修改);
3.截止目前无新的最低参考价格的产品。企业无需进行任何价格填报操作。
4.价格更新操作手册见附件。
(三)填报及提交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