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招标

内蒙古医用耗材阳光采购生产企业第二次补充报名
阅读数:1474 招标区域:内蒙古呼和浩特 日期:2016/3/23 15:04:53

 各有关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阳光采购管理办法》(内卫计药政发〔2014〕160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实施方案的通知》(内药采办字〔2014〕16号),现就开展内蒙古自治区医用耗材阳光采购生产企业第二次补充报名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报名范围及条件


  1.报名范围:


   (1)凡纳入内蒙古自治区第一批医用耗材阳光采购目录未在内蒙古自治区阳光采购挂网的产品均可报名;


   (2)凡纳入内蒙古自治区第二批医用耗材阳光采购目录未在内蒙古自治区阳光采购挂网的产品均可报名。


  2.报名条件:


  分别按照《关于组织开展第一批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采购企业及产品报名审核工作的通知》(内药采中心字〔2014〕65号)(以下简称《第一批采购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开展内蒙古自治区第二批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工作的通知》(内药采中心字[2015] 73号)(以下简称《第二批采购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执行。


  二、报名方式


  1.首次参加内蒙古自治区第一批和第二批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工作的企业分别按照《第一批采购工作的通知》和《第二批采购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进行现场领取用户名、密码,并登陆系统填报企业及产品相关信息。


  2.已参加内蒙古自治区医用耗材阳光采购的企业无需领取用户名、密码,直接登陆系统填写企业及产品相关信息。


  三、企业网上信息填报、编制资质文件及要求


  1.网上信息填报方式:企业网上信息填报方式与《第一批采购工作的通知》和《第二批采购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相同。


  2.编制资质文件及要求


   (1)首次参加内蒙古自治区第一批和第二批医用耗材阳光采购的企业或产品填报信息提交完成后,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医用耗材阳光采购申报模板及要求》和本通知的要求编制、装订和报送资质材料(须提供原件的必须携带原件进行现场核对)。


   (2)已参加内蒙古自治区第一批和第二批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工作审核未通过的企业或产品需填写《补充报名申请表》(见附件2),按系统中不通过原因,认真填写并补交相关材料。如须提供原件的必须携带原件进行现场核对。


   (3)已参加内蒙古自治区第一批和第二批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工作自主报价未成功的产品需填写《补充报名申请表》(见附件2),报名受理期间随时关注公告时间参加自主报价。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


  用户名和密码领取时间:4月12日-4月13日;


  网上填报时间:4月12日-4月21日;


  采购文件报送时间:4月20日-4 月22日;


  企业自主报价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内蒙古自治区药品器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地址: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西街19号)


  五、审核及公示


  申报企业应当按规定将申报材料统一递交至自治区药采中心,由自治区药采中心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进行初步查验,并提交相关职能部门对其资质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核。对材料审核中发现的问题,相关职能部门将通过自治区医药采购网通知企业。


  由自治区药采中心汇总材料审核结果,在自治区医药采购网公示。通过审核的生产企业,应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自治区耗材阳光采购系统网上确认审查信息。


  六、其他事宜


  1.企业参加内蒙古自治区医用耗材阳光采购补充报名工作的全部资料须由企业被授权人亲自递交,其他人递交不予受理(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


  2.除首次申报的企业或产品外,其它材料均需下载并打印《内蒙古自治区药品器械集中采购业务受理表》和《内蒙古自治区医用耗材阳光采购补充报名申请表》,认真填写并附相关材料一并递交至内蒙古药采中心受理室,经受理后进入办事大厅办理。


  3.单一企业增值税纳税报表、企业负债表等材料须为提请报名的上一年度相关情况材料;企业无违法违规等证明、声明、承诺性文件,不早于提请报名前两个月出具。


  4.内蒙古自治区药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西街19号。


  邮   编:010020


  业务咨询: 毕老师   联系电话:0471-4919735


  技术支持: 霍老师   联系电话:0471-4967106


  信息咨询: 张老师   联系电话:0471-4930595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药品器械集中采购业务受理表


  2.内蒙古自治区医用耗材阳光采购补充报名申请表


  3.内蒙古自治区医用耗材阳光采购目录


  4.内蒙古自治区医用耗材阳光采购补充报名密码领取函


  5.内蒙古自治区医用耗材阳光采购补充报名模板及要求


  6.内蒙古自治区医用耗材阳光采购企业密码遗失重置函


  2016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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