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医药招商企业排行
一、关于申请海虹医药电商数据管理平台用户的说明
1.此海虹医药电商数据管理平台帐号限于生产企业、经营企业、配送企业、批发企业、零售单体药店、零售连锁药店、医疗机构、个体诊所注册领取。
国产产品的生产企业、进口产品的国内总代理商(或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办事机构)可进行数据维护工作。如进口产品无国内总代理商,则需指定唯一的一级代理商来进行产品数据维护工作。请点击http://smix.emedchina.cn? 注册,按照要求填写信息并上传以下盖有企业鲜章的电子版资质。
1)营业执照副本
2)许可证 a.生产许可证
b.进口产品国内总代理(一级代理商)经营许可证。
3)法人代表授权书(点击名称下载)
2.海虹医药电商数据管理平台帐号变动:填写法人代表授权书(点击名称下载)
传真至:010-56589600或010-80115555转542760
账号咨询电话:010-56589866
二、海虹医药电商数据管理平台中修改和禁用数据的处理
1.修改数据:必须递交修改产品的注册证及修改专用表,按照表内说明认真填写。
(请点击下载?数据管理平台修改申请表)
2.禁用数据:只需递交禁用专用表,按照说明认真填写。
(请点击下载?数据管理平台数据禁用申请表)
3.修改、禁用的数据在20条以上,请发送电子表格到centerapp@163.com
重点强调:
1.上述所有文件必须盖有维护企业的公章并且为鲜章。否则不予处理,不接受传真。
2.产品信息复杂多样,企业提交修改申请前,请先拨打数据咨询热线说明情况,工作人员针对企业的修改需求提出解决方案,避免递交重复性的资料。
3.注册证号未变,只在原证加“更”字,且注册证规格型号没有发生变更,参照修改数据处理方式。如注册证号已经发生变化,请参照新增数据处理方式。
4.请慎重对待提交禁用申请,禁用数据不得再次启用。
5.为避免因项目进行中发现数据问题,时间紧迫未能进行相关处理,从而影响项目数据的正常使用,请将数据申报做为一项日常工作,有问题及时于数据部联系,保证本企业产品数据的即时正确性。
6.请各维护企业尽量及早递交资料,并在资料中附上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以便我们及时联系。
7.消毒类产品提供备案信息、安全评价报告、检验报告、说明书。
8.不属于医疗器械范畴的提供分类界定、说明书,器械目录找相符合产品的投,不用完全一致,采购文件中没有的目录不予增添。
三、关于新增、审核的说明
1新增生产企业:企业需先查询系统里是否有该生产企业,若无,企业可直接登录系统新增生产企业,必须同时将纸质注册证邮寄至海虹数据部。
2新增注册证及产品:
1)企业直接登录系统新增注册证及产品信息,必须同时将纸质注册证邮寄至海虹数据部。
2)注册证及产品信息全部申报后,需拨打数据咨询热线申请审核。
3)数据部接到电话后依序安排审核。
重点强调:
1.所有递交至海虹数据部的资料,必须盖有维护企业的公章并且为鲜章。否则不予处理,不接受传真。
2.递交的注册证文本为:注册证、登记表以及所有附页(如有附页)
3.产品审核通过后注册证进行处理不予存档。
4.企业必须一次性完成注册证下所有品规的新增。一旦送审将无法再次新增。
5.注册证的录入,产品审核及修改等处理结果,数据部不予电话通知,请企业自行登录系统查看。如发现审核状态为审核未通过,可点击产品名称在随后打开的产品信息页面找到审核备注栏,按照审核备注的内容做相应修改,修改完毕后应拨打数据咨询电话56589777告知工作人员申请再次审核。
四、关于产品注册证审核标准的说明
因某些企业对产品注册证造假,严重影响数据的准确性,故对产品注册证审核标准做出以下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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