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械招标

上海美术馆医疗保障服务费_1的公开招标公告
阅读数:357 招标区域:上海 日期:2016/3/25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委托,对上海美术馆医疗保障服务费_1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area readonly="readonly" JSObjName="textarea" >(1) 投标人应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且近三年(2013年2月29日至今)内具有医疗保障服务类的业绩; (2) 本项目不得转包或分包;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area>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美术馆医疗保障服务费_1

2、招标编号:SHXM-00-20160317-9835(代理机构内部编号:15201818

3、预算编号:00-16-16207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area readonly="readonly" JSObjName="textarea" >医疗保障服务费_1,服务期限1年。采购一家具有一定资质的医疗保障服务供应商,按照招标人要求,为招标人提供医疗保障服务。area>

5、交付地址:上海

6、交付日期:12个月

7、采购预算金额:350000(国库资金:350000;自筹资金:0)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次招标执行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和支持中小微企业的相关政策。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6-03-22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03-29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area readonly="readonly" JSObjName="textarea" >(1)营业执照 合格供应商可从2016年3月22日至2016年3月28日登陆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版。 招标文件的纸质版从2016年 3月22日至2016年3月28日(公休日除外)每天9:00~16:30时(北京时间)在上海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4楼公开出售。 在查阅和购买招标文件前,供应商须向招标代理提供网上报名初审所需的证明材料纸质版,否则招标代理有权拒绝向其提供相关信息和出售招标文件。 本招标文件每套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欲邮购,请按下述地址汇款,我方将以快件邮寄(运费到付)。 area>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6-04-13 09:3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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