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械招标

江湾社区医疗用房施工保险的公开招标公告
阅读数:347 招标区域:上海 日期:2016/3/25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市虹口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委托,对江湾社区医疗用房施工保险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area readonly="readonly" JSObjName="textarea" >3.1投标人应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中资保险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 3.2组织机构代码证 3.3税务登记证 3.4投标人须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保险业务经营许可证; 3.5投标人须获得评级机构穆迪或标普A(含)以上的评级; 3.6投标人若以分公司前来投标的,须具有其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3.7投标人在本市设有固定服务机构并能直接办理相关理赔或索赔事宜,具有突发事件处理经验; 3.8本项目不接受保险兼业代理、中介代理等报名;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area>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江湾社区医疗用房施工保险

2、招标编号:SHXM-10-20160318-1093(代理机构内部编号:SHHK-16C010

3、预算编号:10-16-16018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area readonly="readonly" JSObjName="textarea" >江湾社区医疗用房施工保险area>

5、交付地址:

6、交付日期:

7、采购预算金额:2000000(国库资金:0;自筹资金:2000000)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6-03-25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04-08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area readonly="readonly" JSObjName="textarea" >1)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税务登记证; 4)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5)被授权人身份证; 6)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 7)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8)投标人若以分公司前来投标的,须具有其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9)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保险业务经营许可证; 10)评级机构穆迪或标普A(含)以上的评级;area>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6-04-15 14: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客服热线:0571-87882385、85885083  投诉电话:18705818689  本站是医药招商代理平台,不出售任何药品,个人购买者请到医院或药店咨询,请不要拔打左侧电话!
www.qgyyzs.net 版权所有 Copy Right 2003-2026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090049
免责声明:环球医药网只起到信息平台作用,不为交易经过负任何责任,请双方谨慎交易,以确保您的权益。
本网站仅供医药医疗专业人士浏览, 风险提示:招商项目有风险,投资合作需谨慎。 页面执行时间:85.938毫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