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招标

2016年关于再次征求《山东省药品生产企业实施药品质量受权人制度管理办法》意见的通知
阅读数:2358 招标区域:山东 日期:2016/3/29

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药品生产企业:

  为进一步落实药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保证药品GMP有效实施和药品质量持续提高,根据新版药品GMP和国家局《关于推动药品生产企业实施药品质量受权人制度的通知》要求,省局在对《山东省药品生产企业实施药品质量受权人制度暂行规定》(鲁食药监发[2009]19号)实施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分析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起草拟定了《山东省药品生产企业实施药品质量受权人制度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前期我局征求了各市局和有关单位的意见建议,作了进一步修改,现公开征求意见。请有关单位、相关人员认真研究讨论,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16年4月12日前反馈至省局药品生产监管处。

  联系人:何召允   传真:0531-88562057  

  邮箱:hezhaoyun@sdfda.gov.cn

  附件:山东省药品生产企业实施药品质量受权人制度管理办法(再次征求意见稿)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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