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招标

上海市调整“乙酰谷酰胺”药采和医保规则
阅读数:893 招标区域:上海崇明 日期:2016/4/11 15:09:08

  各医药机构:


  经核实,通用名“乙酰谷酰胺”属于上海市医保目录西药第847“醋谷胺”,且在上海市二、三级医疗机构医保目录(第一批)集中招标采购(SH-YP2013-4)范围内,因此取消其自费药挂网资格。现将“阳光平台”涉及该通用名的药品药采和医保规则内容调整见附表:


  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


  2016年4月8日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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