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保山市人民医院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列》、《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财政部18号、19号、20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润滇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对本次采购的项目及相关服务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资金来源为:自筹,采购计划及方式已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现诚邀具有相应能力的单位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保山市人民医院
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RMYY2016-13
二、招标内容:本次采购涉及到的医疗设备及相关服务为2个标包,采购设备名称及数量详见附表。采购预算:一标包:36万元,二标包:42万元,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三、谈判申请人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的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六)本次采购供应商须符合的其它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所供产品的制造商或一级代理商【①进口产品:一级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或总代理出具的针对本次采购产品的代理授权书及厂家、总代理的相关生产或经营许可证明;②国产产品:生产厂家须提供相应产品的生产许可、相关认证证书及经营许可证书,一级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或总代理出具的产品代理授权书及能证明厂家或总代理的合法有效身份的相关证明】;提供投标产品技术参数彩页资料及相关说明书;
2.供应商应提供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相应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及产品注册登记表;
3.提供的所有产品(包括配件)必须是正规渠道全新的原产地原装正品,产品必须是全新的,外观及内在品质良好;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注:本次采购产品代理授权书报名时应提供复印件审核。未注明提供授权的请提供供货或销售证明文件。供应商须承诺按采购人要求的产品参数提供产品并保证供货,供货时须提供厂家的出厂合格证明及相关检测证明。
四、供应商报名时提供:
1.提供投标申请书(法人或被授权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原件;
2.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被授权人授权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公章);
3.请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等加盖鲜公章的复印件;
4.提供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及产品注册登记表等加盖鲜公章的复印件;
5.产品代理授权书加盖鲜公章的复印件;
注:请按上述要求提供报名资料一份,报名书封面上必须标明编号及设备名称、有效的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联系人及单位地址,如供应商未按公告格式及要求提供材料的,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带来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五、资格审查:后审。
六、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2016年4月22日至2016年4月26日每日上午09时30分至下午17时00分(北京时间)三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竞争性谈判文件费:600元/份,逾期恕不受理;地点:云南润滇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保山分公司(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街道同仁街/九隆名居商网14号)。
七、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及地点: 2016年5月4日15:00(北京时间)前递交至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保山市兰城路130号数码港五楼)若有变更将与书面形式通知各投标供应商,逾期不予受理。
八、本项目谈判保证金:1包:柒仟元整(7000.00元)
2包:捌仟元整(8000.00元)
九、每个企业只接受一份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报名;本次采购同一产品制造厂商只能出具一份授权书参加投标,否则不予接受。本次采购报名按照报名时间先后顺序接受先到的报名。产品代理授权书涉及争议的供应商自行处理。
十、竞争性谈判文件及谈判保证金缴纳账户如下:
| 谈判保证金交纳专用账户 | 竞争性谈判文件汇款账户 |
| 开户名称: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 开户名称:云南润滇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保山分公司 |
|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保山隆阳区支行 | 开户银行:保山市隆阳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
| 账号:100764695070010002 | 账号:2200012572287012 |
| 汇入地址:云南省保山市 | 汇入地址:云南省保山市 |
| 投标保证金交纳查询电话:0875—2236039 | 汇款交纳查询电话:0875—2238396 |
| 联系人:杨青云 | 联系人:张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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