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招标

2010年安徽省六安市舒城县关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定点配送工作的通知
阅读数:878 招标区域:安徽安徽 日期:2010/10/18

各乡镇卫生院:
为加强和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的工作,根据县医改领导组意见,现将我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定点配送工作通知如下,请各单位严格遵照执行。
一、药品采购计划申报程序
1、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的药品采购计划从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上申报。
2、省补充药品目录内的药品采购计划申报工作程序是:村卫生室将药品采购计划申报到乡镇卫生院,经乡镇卫生院审核后,将村卫生室和本院所需药品的品名、规格、剂型、生产企业、数量以及序列号(便于统计)等据实填写,以乡镇卫生院为单位汇总,以电子邮件方式一式三份,分别报卫生局医政股、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和药品配送企业(报送药品配送企业的药品采购计划,应将本院和各村卫生室分表报送)。
3、各单位申报药品采购计划时,应将本单位申报所需药品的总金额数附表上报。要严格执行《舒城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和补充药品使用与采购配送试行办法》有关规定,村卫生室采购配送使用补充药品的采购金额占每月采购金额比例≤10%;乡镇卫生院采购配送使用补充药品的采购金额占每月采购金额比例≤30%。国家实行的特殊管理药品(毒、麻、精、放)应按特殊药品规定申报。
4、各乡镇卫生院采购省补充药品,必须从签订协议的7家药品配送企业中采购配送。
二、药品采购计划申报周期
1、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药品申报时间按省规定要求申报。建议以一个月为申报周期。
2、省补充药品目录药品申报时间以半个月为一个申报周期。各单位临时急需药品可先期与县医改办联系,经批准后,方向按药品采购计划申报程序申报。
三、药品采购范围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和省补充药品目录内药品。
四、药品采购验收和药款结算支付
1、各单位应在药品送到后及时按照药监部门规定的药品验收程序入库,国家基本药物还应在网上进行确认。
2、药品验收合格后,各单位通过国库集中支付中心软件申报用款计划,由国库集中支付中心支付购药款。
3、配送企业将药品配送到村卫生室,村卫生室在验收核对发送的药品数量、质量、期限、批号等后,建立药品入库台帐;另外,在药品发票和药品配送安排表上签字确认,并留存一份;配送企业再将村卫生室签字确认的药品发票和配送安排表原件交当地乡镇卫生院保存;村卫生室在收到药品后3天内将购药款(现金)交到当地乡镇卫生院;乡镇卫生院将购药款缴到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特设账户:账户名称:舒城县会计核算中心;开户行:舒城县农村合作银行;账号:20000262958110300000018。
乡镇卫生院从交货验收到付款时间不超过30天。
五、其他
1、要严格按照县政府《关于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附件8的规定,加强对村卫生室申报相关药品的审核把关。
2、要加强对本院和村卫生室的药品验收、储存、出入库的管理,建立药品入库台帐。
3、要指导各村卫生室将所购药品分类存放,严格执行药品入库索证制度。
4、医政股邮箱:scxwsjyzg@sina.com;
国库支付中心:scxwsjjcg@sina.com;
配送企业邮箱由乡镇卫生院自行联系。


二0一0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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