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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通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省公安厅(本级)委托,就毒品检测试剂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ZJTY2016A-GH-027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
2、投标产品必须有国家药监局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企业有生产(或销售)相关产品的许可。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点、售价:
1.发售时间:2016年6月23日至2016年7月7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2.发售地点: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71号金泰商务大厦1305室
3.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7月13日,14:30。
七.投标地点: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71号金泰商务大厦1305室
八.开标时间:2016年7月13日,14:30。
九.开标地点: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71号金泰商务大厦1305室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15000.0
交付方式:银行转帐/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通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杭州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71010122001488772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a、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b、法人委托授权书原件
c、报名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通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慧
联系电话:0571-86802299
传真:0571-89714678
地点: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71号金泰商务大厦1305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