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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医疗机构:
根据《关于开展年度药品计划采购数量上报工作的通知》(川药采联办〔2016〕18号),现开展药品年度计划采购数量第二次网上报量工作。请各上报医疗机构按照川药采联办〔2016〕18号要求,在7月7日17:00前完成年度计划采购数量上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操作流程
详见附件。
二、其他事项
1.因报量清单产品较多,为便于操作,医疗机构可点击“导出Excel”导出全部报量清单,在导出表格上录入后再对照其进行网上填报。
2.业务工作咨询电话:028- 69061884。
报量操作咨询电话:028- 69062226。
附件.药品报量操作手册.doc
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2016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