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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药品企业:
根据《2014年四川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相关规定,近期新申报产品资质审核工作已完成,现将产品信息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于5个工作日内将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材料递交至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凡资质证明材料过期的,请在正式执行挂网前补交合格的最新资质资料。
办理地址:成都市玉林南街2号附3号一楼大厅(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28-69061907、028-69061908。
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2016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