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及广德、宿松县卫生计生委,芜湖市药管中心,委属及医学高等院校附属医院:
????为确保高值医用耗材带量采购工作按计划、有步骤顺利实施,根据《关于印发安徽省公立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分片实施带量采购的指导方案的通知》(?皖卫药〔2016〕7号?),现就做好高值医用耗材带量采购工作提出以下时序进度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启动阶段(2016年7月20日前)
????1.安医大一附院、合肥市一院,皖医弋矶山医院、芜湖市二院,蚌医一附院、蚌埠市三院分别牵头(以下简称牵头医院)组建皖中、皖南、皖北3个片区高值医用耗材带量采购联合体(以下简称采购联合体)。其中安医大一附院、皖医弋矶山医院、蚌医一附院为采购联合体组长单位,合肥市一院、芜湖市二院、蚌埠市三院为副组长单位。
??? 2.合肥市、蚌埠市卫生计生委,芜湖市药管中心分别牵头成立由片区各市级行政部门为主组成的高值医用耗材带量采购监督机构(以下简称采购监督机构),制定监督管理具体办法,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合肥市、蚌埠市卫生计生委,芜湖市药管中心为采购监督机构组长单位。
??? 3.各采购联合体的牵头医院负责组织建立高值医用耗材带量采购工作机构(以下简称采购工作机构),成立以医学、采购等相关专家为主的带量采购评审小组。
??? 4.各采购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制定血管介入类、骨科类高值医用耗材带量采购实施方案、专家评审办法、价格谈判规则,明确采购工作机构的工作规则及职责分工,并报采购监督机构和省医药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 5.合肥市、蚌埠市卫生计生委,芜湖市药管中心牵头组织监督机构成员单位积极主动与所在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沟通协商,会同采购联合体建立医保和医院等方面构成的价格谈判专家库。其它市卫生计生部门积极主动做好协调、配合工作。
??? 6.省采购平台发布经专家论证、采购量大的高值医用耗材目录和2015年度采购金额。同时,省采购平台将发布各片区血管介入类、骨科类高值医用耗材采购量大的耗材目录和采购金额,供各采购联合体在遴选目录和制定计划采购金额时参考。
??? 7.各采购工作机构负责组织辖区内公立医疗机构报送采购目录和采购计划。各级公立医疗机构依据省公布的目录,结合临床需求编制采购目录,并按实际采购金额的80%编制采购计划,报送所在片区带量采购工作机构。各市卫生计生委负责监督并督促辖区内公立医疗机构按要求及时上报。
??? 8.各采购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对2015年区域内的血管介入类、骨科类高值医用耗材使用量进行统计和分析,并结合片区内公立医院报送的采购目录和采购计划,编制采购品种和周期计划量,组织专家论证,尤其是骨科类耗材组件和临床使用组套之间的配套选择。
????二、实施阶段(2016年7月21日-8月26日)
??? 1.各采购联合体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医药分中心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省医药采购平台)和安医大一附院、合肥市一院,皖医弋矶山医院、芜湖市二院,蚌医一附院、蚌埠市三院网站上同时发布采购公告。
??? 2.各采购监督机构随机抽取不少于13名专家组成价格谈判小组,其中基本医保管理机构人员不少于1/3。医保和医院专家均至少来自3个市辖区域。各采购监督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并按规定做好保密工作。
??? 3.各采购联合体与生产企业可以通过竞价、限价或价格谈判等方式,以量换价、量价挂钩,确定实际成交产品及价格,但带量采购价格不得高于省平台挂网价。
??? 4.各采购联合体与供货企业签订带量采购协议,医疗机构与供货企业按规定签订规范的购销合同,合同保证金应在实际采购金额的1-2%内。特别要明确采购周期内,若省挂网价下调,实际采购价不得高于省挂网价。
??? 5.各市卫生计生委和公立医疗机构建立和完善应急采购预案。
????三、报送阶段(2016年8月27日-8月31日)
??? 1.各采购联合体统一整理汇总带量采购结果,及时报市级卫生计生部门,同时报省药采中心。
??? 2.省药采中心导入各采购联合体的相关带量采购数据,在省医药采购平台上运行交易。
??? 3.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带量采购目录一经确定,原则上不予更改,报送办法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 1.安医大一附院、合肥市一院,皖医弋矶山医院、芜湖市二院,蚌医一附院、蚌埠市三院等牵头医院要切实负起责任,全力以赴,高效推进,按规定时序完成高值医用耗材带量采购工作。
??? 2.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积极主动做好沟通协调和督查指导工作。各采购监督机构要加强监督,全程监管高值医用耗材带量采购工作。省医药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全省范围内高值医用耗材带量采购监管工作。
??? 3.各采购监督机构和采购工作机构的内部,以及采购监督机构与采购工作机构之间,要紧密配合,集体协商,形成合力。特别是合肥市、蚌埠市卫生计生委、芜湖市药管中心要积极主动做好沟通协调和服务保障工作,确保带量采购工作顺利实施。
??? 4.各采购监督机构会同工作机构于每周五下午5时前报送高值医用耗材带量采购工作进展和监督情况,我委将及时通报进展。报送传真:0551-62998544,邮箱:yzc0551@163.com。